13岁的女孩小饶被铐上手铐带上警车,这起发生于贵州省赫章县可乐乡的“意外事件”经网络曝光后,在可乐乡党委书记袁泽泓的眼里是个“误会”——派出所工作人员是因为“女孩个头较大”,“不知其未成年”,才“用手铐把她铐住带上警车”——也就是说,要是知道这个女孩才13岁,派出所就不会这么做了。这一有些牵强的解释作出没多少时间,袁泽泓和派出所民警陈松就被停职接受调查(新华网5月28日)。
被手铐铐住带上警车,这对一个13岁的孩子会造成多大的伤害?会对孩子的心灵产生多大的阴影?我们不得而知。可以想见的是,在有人对自己亲人不利的情况下,孩子的一些行为(无论是泼脏水还是倒可乐)看起来似乎很幼稚,却正好反映了孩子不成熟的特性。通过自己不成熟甚至非常幼稚的行为力图来保护亲人,这在一定程度上恰恰是孩子的可爱之处——这样的行为或许不值得提倡,但其中的亲情却能打动人心。法律之所以对保护未成年人作出特别规定,对未成年人的一些幼稚行为不追究其刑事责任和治安责任,其中恐怕不无这方面的考虑。
在袁泽泓眼中,要是小饶不是未成年人而是个成年人,“用手铐把她铐住带上警车”似乎就很理直气壮了。在我看来,这种逻辑的背后隐含着的“执法理念”,更让人心寒——在一定程度上甚至就是干群关系紧张的根源。
从可乐乡党委政府公布的情况说明中可以看出,“13岁女孩被铐”事件是发生在可乐乡开展“多彩贵州文明行动”农贸市场整治过程中的一起“抗法事件”。“多彩贵州文明行动”听起来是一个美丽而让人遐想的名字,但“文明行动”具体到可乐乡该如何落实?是否必须对存在已久的农贸市场进行整治?在整治过程中是否存在不文明的行为?整治农贸市场与“执法”之间是否真的有关系?
不妨看看同一天的《人民日报》报道。5月28日《人民日报》刊登了“基层干部形象被误读,您怎么看”的问卷调查结果。调查显示,受访的基层干部与受访的群众之间差距甚远:超过半数的受访基层干部认为当前社会对其存在普遍误读,而认为基层干部被误读的群众只占两成。
有意思的是,调查还显示,对于优秀基层干部的基本标准,基层干部本身和群众的看法几乎一致,都是:“廉洁奉公、勤政为民、深入群众、与时俱进”。如此看来,基层干部与群众之间不应该存在“鸿沟”。既如此,只要基层干部能按照这一标准要求自己,按照这一标准开展工作,与群众之间又怎么会产 生“抗法”这么严重的事件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