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某市办公楼,被当地人戏称为“迷宫”:前后3栋主体建筑通过连廊相连,呈“王”字形分布,“走在里面很容易走晕”。然而,办公楼对外的名字叫“旅游发展中心”。据知情人介绍,“建筑面积超标,内部装修豪华,一直审批不下来,所以对外不敢挂政府的牌子。”招标公告显示,这座“旅游发展中心”有7个政府机构,批准编制数45人,人均办公面积高达453平方米。(5月23日,《中国青年报》)
近几年来,一些地方违法违规兴建政府办公大楼,或打着建设其他项目的幌子行建政府大楼之实的并非孤例。日前,就有媒体披露称,山东某市公路局以“公路工程设计监理信息综合楼”为幌子,实际是在建设豪华办公楼,“该大楼总造价预计在7000万元左右,外墙全部镶嵌大理石装饰”。
在中央令行禁止的情况下为何一些地方依然故我?原因不过有二:一者,“政令不落实”,个别地方政府官员胆大妄为,将中央禁令当儿戏;二者,以拖待“变”,意图相关禁令和政策出现变化,责任追究的“风头”过去,最终是堂而皇之的“转正”。
然而,这类违法违规与涉嫌严重违纪的超标政府办公大楼,无论什么名称,“它”总是矗立在哪里了;无论怎么样的“七十二般变化”,其超标的事实却是板上钉钉的。有句俗话说,“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这类人人喊打的“超标豪华政府大楼”,公众不相信它能躲藏到何时。
其实,在笔者看来,这些“躲猫猫”的豪华办公大楼,光“躲”绝不是什么好办法。如果是已经兴建完工的相关楼堂馆所,应该主动向上级报告,并自查自纠,严厉追究决策者的责任。对于一些事实上违法违规的豪华办公大楼,应该从节约社会资源角度入手,通过拍卖变卖、置换等方式,让政府办公场所合乎“标准”,其余所得收归国库。对于拟兴建和正兴建中的豪华办公大楼,还是应该早日打消“念头”,否则,只能撞的“头破血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