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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发现“套号学历”再曝监管失职

夏慧萍

2013年05月22日09:57    来源:发现    手机看新闻

夏慧萍

正当假学历人人喊打之时,学历贩子非但没有销声匿迹,反而手段升级。近日,网上出现大量兜售“套号学历”的贩子,声称办理出来的是全国统一招生录取的正规学历。记者全程暗访,并将办理的套号学历送往用人单位检测,多家用人单位上网验证后都得出相同结论:此学历为真(5月21日新华社)。

所谓“套号学历”,是学历贩子在学信网(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筛选出与购买假学历者重名的毕业生信息,选中套号对象后,用此人的证书编号给购买假学历者制作毕业证、学位证。让人不解的是,这些学历贩子违法的造假行为,又是被记者发现的。

从记者暗访情况看,发现学历贩子造假,一点也不难。学历贩子们有的直接公布QQ号招揽生意,有的以“教育网站”或“文化传播网站”为名,明目张胆地经营“套号学历”生意。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制售假学历将承担刑事责任,以“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定罪。显然学历贩子的造假是犯罪行为,只要有关部门在搜索引擎上按图索骥,就可将这些学历贩子一网打尽。

令人遗憾的是,就像媒体曝光的各类食品安全问题一样,“套号学历”又是被记者发现,并公之于众。不能不说有关部门在打击学历贩子的问题上是失职的,有身在其位不谋其政之嫌。我们相信,就像媒体曝光食品安全问题后,有关部门立即开始了突击性检查一样,有关部门很快就会开展一场严厉打击“套号学历”的行动。这种“马后炮”的做法,到了该纠正的时候了。

现在网上各类欺诈犯罪活动频频出现,这些犯罪分子欲要得逞,必然留下联系方式。对此,有关部门应主动跟进,加大对网络犯罪的打击力度,发现一起就坚决查处一起,而不是等到媒体曝光及有人举报后才予以跟进。有些犯罪分子,之所以敢在网络上留下联系方式,说明有关部门对网络犯罪存在着监管空白,抑或说很不到位。

不得不说的是,在当今社会,购买假学历已成为一种畸形“刚需”,形成了巨大的买方市场。不仅有关部门要及时打击学历贩子的造假行为,用人单位也应加大对学历的审核力度。只要用人单位认真查验求职者的原始档案、证书原件等,“套号学历”立马就会现出原形。对于使用假学历者,也应加大处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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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齐贺、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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