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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被捐款”现象绑架了慈善的灵魂

吴学安

2013年05月22日09:51    来源:法制日报声音    手机看新闻

  吴学安

  包括阜宁县在内的江苏盐城下辖各县市区,多年来以文件形式要求各级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等为当地红会的“博爱万人捐”活动捐款,并按级别规定数额。此举遭舆论质疑。对此,江苏省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副会长李新平日前回应,这些财政供养人群的收入相对稳定,对他们提这样的要求,“我觉得一点不过分”(5月21日《南方都市报》)。

  近年来,中国公益事业正在形成全民参与的热潮,但一些让人遗憾的“被慈善”现象也随之出现。在“被慈善”的现象中,行政出马的“慈善捐款”首当其冲。一些公权力部门运用手中的权力,打着慈善的旗号号召“捐款”,到底有多少钱用在了慈善事业上,很少给人一个明确的交代。扣款没收据,用途更没告示,行政号召“捐款”完全是一笔糊涂账。

  慈善,本是最悠久的社会传统之一,它的自愿性和公益性正是其常年流传的魅力所在。可是,当慈善掺杂了公权,自愿就只能沦为自欺欺人的假象。假如自以为自己是一个道德上的先知先觉者,居于道德高地之上,就可以向民众发号施令,事必躬亲“亲自指导”老百姓济贫捐款,这无疑是权力无知的表现。

  “被”字的流行,意味着一个反“被”时代的来临。其实,捐与不捐并不是一个单纯的问题。对于没能捐款的人,也要进行一分为二地分析,有些因为客观因素,没有及时赶到或者没捐上;有些由于经济能力或者家庭困难而囊中羞涩。他人捐不捐款,充其量反映了其道德境界而已,况且还与捐助者自身的经济能力有关,通过记名的方式,不仅给人被迫的压力,同时也给那些自身贫困人的尊严造成打击和伤害。

  其实,捐助受灾同胞,帮助困难群体,有许多方式方法。但是,我们的一些地方政府并不懂得培育民间慈善组织,而是热衷于靠行政命令“亲自”办慈善。不少单位的领导更热衷于简单地设定一个募捐额度,层层分解落实。这对某些人而言,单位指定了捐款额度;对另一些人来说,捐款被单位财务代扣代缴了。这种“有组织”的慈善,实际上演变成了苛捐杂税,而慈善是一个高尚的事业,很大程度在于自觉自愿。一旦有人打着它的旗号逼人掏钱,那就完全可能走形变味、让人生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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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齐贺、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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