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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栏的话:大家好,我是小蒋。国事,家事,天下事,天天都有新鲜事。你评,我评,众人评,百花齐放任君看。观点各有不同,角度各有侧重,只要我们尊重客观、理性公正。
警惕“温水煮青蛙”,下个过劳死是谁?
背景:5月13日傍晚,奥美中国北京分公司一名员工在办公室突发心脏病猝死,年仅24岁。前段时间他已感觉身体不适,但还在连续加班,甚至死后他的工作QQ还挂在线上。
新京报发表徐明轩的文章:我国目前劳动法规中,并没有“过劳死”概念,员工的死亡、伤害,应由企业承担责任的只有工伤(包括视同工伤)和职业病两种。李渊在办公室突发心脏病,不久就因抢救无效而死亡,是不幸的,但这种突然的死亡,避免了很多法律上的争议。因为《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才能视同工伤,得到相应工伤的赔偿。《工伤保险条例》立法本意在于救助工作中的事故伤害,而不是员工发生的疾病(因为员工疾病本应由医保来承担)。但也应该看到现在白领的工作往往压力大,上班下班没有明显界限。这种长时间压力巨大的工作方式,对员工的健康造成了实质性影响,但这种“过劳”状态,却没有像职业病那样纳入劳动保障的范畴。所以,有学者建议修订《工伤保险条例》,将“过劳死”作为“视同工伤”的一种情况,具体标准上,可以考察劳动者在生前最后6个月内,每月加班是否超过80小时,以此作为判断“过劳死”的依据。这也可以进一步倒逼企业保障员工的休息权,也可以作为中国劳工权利“渐进式改善”的一个可靠路径。
小蒋随想:人已经死了,讨论善后只对家属有一定价值,对其本人已毫无意义。如何避免类似悲剧,才是生者更应思索的。如果没有健康这个“1”,纵有再多事业、财富的“0”也是枉然。这个道理谁都懂,但理论很丰满,现实很骨感。职场竞争激烈、房贷压力山大、虚荣攀比难免,许多职场人士陷入给自己不断上发条的恶性循环,悠然慢生活似乎只是传说。一些人明知自己亚健康,却拿“很多人都这样”聊以自慰,听闻不时发生的过劳死,还是觉得与己无关。恰恰是在“温水煮青蛙中”,病魔与危险一步步逼近。毫无疑问,职场丛林法则、劳动保障不力都要为悲剧负责,但我们更当学会善待自己。不禁想到一个故事——一个渔夫在岸上悠然地晒太阳,路人问他为何不出海打渔、多赚些钱让生活更惬意,渔夫笑答:我现在已然很惬意。有舍才有得,如何取舍既蕴含哲理,又是生命中的重要一课。人生需要上进与奋斗,但凡事过犹不及。生命只有一次,生命必须敬畏。有些东西,该放手的时候还是要放手。
“多房干部”面对清房行动会束手就擒吗?
背景:安徽合肥启动“清房”行动,清理党政干部违规建房和多占住房。当地所有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国企负责人都要上报房产情况。
华商报发表李辉的文章:从新闻看,合肥“清房行动”至少分为两个阶段,即自查阶段和核实阶段。问题就出在所谓的自查阶段上,这像提供了一个对房产做手脚的缓冲期,抓紧时间假离婚、假赠予,趁着空档真出售、真改名,都是可能出现的选项。“清房行动”设立自查程序,在客观上会出现放违规乱纪者一马的可能性,而这不应该是“清房行动”的初衷。对违规建房和多占住房者过分宽容,对守规矩者是一个打击,对公众更是一种残忍。前段时间有官员被他人查出拥有诸多房产后,一些地方出台了限制“以人查房”的措施,但是,这种限制很明确,仅仅是禁止无关外人查询他人的部分房产信息。而根据2007年7月1日起实施的《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因需要而查询房产信息,并不在禁止之列。因此,无论从人情、法理、技术上讲,“清房行动”都该不打招呼就直接动真格。
小蒋随想:相对于一些地方的官员财产申报只局限于组织内部,合肥的清房行动还是有进步。统一公示、接受举报,公众获得了知情、参与、监督权,这减少了内部“弹性处理”的空间与可能。当假离婚、假赠予、真卖房PK公开与公示,一些虚假隐瞒还是会露马脚。事实上,更加值得关注的是现有监管核查的技术性盲区。房产与婚姻登记信息都未实现全国联网,官员夫妻如果在异地秘密购置房产,会给核查带来很大障碍。再加上有“房姐”多户、多名、多房的先例,还有多少类似的“房官”玩潜伏?从技术角度弥补漏洞需要全国性的协调努力,而杜绝“一人多户”现象,更要求封堵“办户口”的腐败口子。说到底,监察需要多元化,反腐必须可持续,“清房”仅是措施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