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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4千万的“废港”工程应追查到底

沈宏胜

2013年05月15日17:00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手机看新闻

“审计结果表明,八所中心渔港工程在建设管理、工程质量、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结算上存在重大问题,导致渔港成为一个‘废港’,国家财产遭到损失。” (5月14日,《中国青年报》)

面对这样的审计结果,真的让人无语。原本是解决渔业难题,造福于民的工程,却变成了“废港”,给国家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不说,其产生的负面影响令人扼腕。海南审计厅的审计报告明确指出,目前,中心渔港没有任何配套设施,而且渔港防波堤已毁损,航道点也有问题,不能投入使用,“该项目解决渔业难题,贯彻落实中越北部湾渔业约定,实现西部渔民转产转业战略的建设目标完全未实现,已完成的3665.57万元政府投资面临损失浪费危险。”

政府投这样的巨资,竟然不能使用,且面临损失浪费的危险,不能不让人发问。国家有法律法规,且中央到各级地方政府领导都有过明确要求,为什么还出现这样的“废港”。
分析原因,不外乎监管不到位。但仅仅以监管不到位解释这样的“废港”,恐怕难以服众。除了对于审计给出的报告结果予以肯定之外,是不是要对工程监理提出疑问?即施工过程中跟踪监督与检查。如果在施工中有偷工减料,降低施工质量标准之行为,那么作为工程监理责任人,不可能不知道。

海南审计报告显示,渔港质量事故鉴定专家未能勘察现场、全面审查图纸、监理及施工资料,没有谨慎认真分析质量事故的内因与外因作用,而是匆忙认定为台风灾害造成破坏。像这样鉴定如何能保证工程质量,投资4千万的渔港如何不成为“废港”?

对于这样的“烂尾工程”,除了要彻底追查“废港”责任之外,今后对于重大项目的投资建设,是否不能止于审计结果,而是要注重施工的预期和施工过程中的严格把关和监督,一旦发现施工质量问题,立即予以制止和中断,并纠正,让重大工程项目在阳光下运作,确保国家的财产不受损失。并严厉禁止不善之人在重大工程项目中进行层层“盘剥”,堵住腐败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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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张宏、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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