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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公平正义是任何改革的逻辑起点

陈鸿宇

2013年05月13日10:42    来源:南方日报    手机看新闻

中国新一轮的改革逻辑就蕴含于中国30多年来改革开放的成功和失败之中。

在中国社会阶层已经多元化并日趋分化的今天,仅仅照顾某一社会群体的利益,就意味着对其他社会群体的不公平不正义。联想到近些年有些部门和地方政府提出的一些“改革”构想,未曾施行便颇多诟病,都是因为这种种带“门槛”的改革,都在继续强化不公平不正义的社会现实,老百姓因而难以接受。这样的“改革”是违背改革初衷的。反之,改革开放以来的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价格改革、高考制度改革、加入WTO后的外贸体制改革之所以能够得到各个社会阶层的广泛支持,也在于这些改革是以消除经济上、政治上、社会上的不公平、不正义为目标。可以说,中国改革的实践已经证明:公平正义是任何改革的逻辑起点。这需要政府制定一定的规则来实现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政府既是变革一切不公平、不正义社会现象的推动者,但又有可能因为自身的权力异化而成为改革的对象。

造成社会不公平、不正义的原因是复杂和多元的,30年前、20年前的改革主要集中于经济领域,重点是解决计划经济体制下资源配置的不公平现象,以及“阶级斗争为纲”年代残留的政治身份歧视。现今的“深化改革”,除了经济领域的改革继续以“保障市场主体间平等交换资源要素”为目标之外,民众更加关注的是政治、社会、文化和生态领域的公平正义问题。也就是说,不单要维护市场主体的,更要维护公民的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这是政府的根本职责。正如中共十八大报告指出的,“要在全体人民共同奋斗、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

当前的改革之所以难,一方面是利益藩篱已经固化,不公平、不正义的“潜规则”被贴上“改革”标签之后,堂而皇之成为“显规则”,行政垄断和权力寻租严重损害了市场主体和公民的发展权。比如某些市县政府趋之若鹜的“土地财政——融资平台”,本质上就不是投融资体制的改革,而是对传统的粗放发展模式的固守。另一方面是既往的成功的和不成功的“改革”已经长时间交织在一起,“为政绩而改革”、“为效率而改革”的思维,模糊了改革的本义,导致改革的逻辑起点反复被扭曲。比如上个世纪90年代的“花钱买工龄”和此后的“住房制度改革”,当时政府在卸去沉重的企业债务负担和福利负担的同时,为全体公民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职责未相应跟上。如果一项重大改革举措的逻辑起点一开始就是扭曲的,或者有意漠视可能出现的负效应,此种舍本求末的改革,其纠错成本将大大超过预期的改革红利。

因此,必须从根本上对既往的改革思路和改革举措进行反思,全面而细致地清理一切妨碍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制度、体制和机制,通过对“改革”的改革,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把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还给人民,才能使改革的逻辑起点真正复归到公平正义上来。

作者系广东省政府参事、广东行政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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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齐贺、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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