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红十字会改革具有双重内涵,既要向着社会化的方向发展,又要改革既有的行政管理体制
最近几年,中国红十字会的改革一直备受关注。在国务院进行专题部署,红十字会自身同时也迈出重要改革步伐的形势下,为什么社会依然对该领域的改革有着多个角度、甚至截然不同的评判?
一定意义上,这是由红十字会自身性质所决定的。中国红十字会作为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又是国际红十字运动的成员,客观上具有社会性、国际性与行政性三重特征。社会救助团体的性质决定了该组织的社会性,只有按照社会组织自身的规范来建设,才能够真正融入慈善事业主流之中,并发挥其骨干作用。国际性的特征则要求中国红十字会学习和借鉴各国的通用标准,展开国际间的合作。更为特殊的是,中国红十字会客观上还具有行政性的特质,计划经济体制将其内化为政府的机构,从中央到省、市、县,均建有红十字会机构,其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负责人通常从公务员调任并按照公务员体制晋升与监督。这些特征,使其与一般的社会组织和行政组织有着多方面的重要区别。
因此,中国红十字会的改革,必然位于社会与行政改革的交汇点上。改革既要向着社会化的方向发展,又要改革既有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既是典型的社会改革,又要同时推进行政改革。这种双重性改革的内涵,使其面临着相当艰巨的改革任务。
简单的“去行政化”不足为据。即使在发达国家,红十字系统与政府之间的联系也相当密切。根据国务院部署,红十字会的改革,还是要突出其社会化与开放性两个特点,使政府背景成为一个优势,为社会大众建立起更有影响力的慈善项目。对一个具有公共服务职能的社会组织,公众期盼更多的是其能够解决社会问题,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项目和较为良善的社会服务,否则,无论机构自身的体制如何健全,公众也不会有较为满意的评价。
况且,社会组织承担一定的政府职能,政府采购社会组织的服务,在发达国家也很常见。例如,美国红十字会就承担发放联邦政府救灾款的职责。我国一些地方红十字会也有一些成功的经验,如上海红十字会多年前就开始举办儿童大病医疗保险项目,北京红十字会曾经引进这一制度。类似的经验可以在全国推广。更进一步说,如果红十字会和有关的慈善组织联合,共同推进诸如大病救助之类的项目,并且要求财政给予一定支持,有什么不好呢?
关于公开透明,公众要求的并不是简单地公布所有账目,更重要的是整个组织体制的开放性。这种开放包括领导体制和决策体制的开放性,一方面要调整现行的行政结构,吸收相当比例的社会贤达进入决策层面,另一方面要调整决策体制,在决策和日常管理中公开透明,如此才能较为充分地吸收公众意见,消除公众不满。
红十字会的社会性,也需要全面彰显。重要内容之一就是组织各类专业化的志愿服务团队。目前,红十字会的志愿团队已经有了一些专业的注册志愿者,但总体上说还是太少。未来应该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建立发达的专业化志愿服务团队。如果公众不仅在大灾时期,而且在日常生活中也能够看到志愿服务,并且能够较容易地参与其中,红十字会的威望怎么可能得不到全面恢复呢?
(作者为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