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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纵横:村民自治在于细节

2013年05月06日04:24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手机看新闻

  陕西省西安市三桥街道西凹里村村委会主任,近日被村民绑到附近一家企业大门前示众。原因是该村租赁给一家公司的土地,合同载明的面积比实测少了近14亩,村民要求该公司给予适当经济补偿。村主任承诺解决,结果承诺未能兑现。

  在问题的解决中,我们看到了村民代表会议的缺位。2004年,中办、国办发布了《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在“建立决策责任追究制度”一节中,明确规定租赁村集体土地,必须要经过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近来,农村土地事件频发,仔细探究我们会发现,保护村民合法的集体土地利益,关键在村民能否利用现有法律、法规、政策的一些规定,依法保护自己的权益。例如,在一些因为土地问题导致的群体性事件中,我们发现,很少有村在转让、租赁集体土地时,召开过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这就为出现土地纠纷埋下了隐患。

  民主在于细节,村民自治也在于细节。希望关心村民自治的人们更多关注村民代表会议的作用,由此做好做实村民自治的诸多“细节”,推动农村基层民主建设水平不断提高。

  (原文刊于5月5日《北京青年报》,有删节。原题为《从村民捆绑村官看村民自治的“细节缺失”》。作者:熊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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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刘军涛、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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