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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干部子女当然 可以“正常”升迁

潮 白

2013年04月26日10:23    来源:南方日报    手机看新闻

4月10日,25岁的韩寒——不是那个赛车、写书的大名人——“高票当选”了济宁市的一个镇的镇长。事情虽然发生在山东,但是举国关注并质疑。11天后,韩寒辞职。同一天,她爸爸——济宁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辞职。昨天,《中国青年报》有一篇《山东金乡“父女官员”同日辞职的背后》,将事件又一次梳理、分析。其中值得咀嚼的,是济宁市委宣传部一名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的发问:只不过她父亲是个干部,但干部的子女就不能正常升迁吗?

这个问题问得好,答案也显而易见。古时候,父子——当然不可能有父女——同朝当官的不乏。清朝乾隆时山东海丰吴绍诗与儿子吴垣甚至同在一个部门为官,父亲是刑部侍郎,儿子是郎中。儿子从兵部调过来的时候,是乾隆“命毋回避”。更绝的是,父亲调走,二儿子吴坛接替他的位置,构成“父子相代”的奇异景观。众所周知,从前也“内举不避亲”,宋朝留下不少名句比如“无可奈何花落去,似曾相识燕归来”的晏殊,在宰相的任上就举荐自己的女婿富弼为枢密副使,后来富弼也官拜宰相,并在青史上留下了美名。所以,父亲当权,子女完全可以正常升迁,而现在问题的关键恐怕在于,如韩寒这种升迁是否“正常”。似乎不是。

中组部、人事部几年前就印发了《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其中第十九条中这样写着:晋升乡科级正职领导职务的,应当担任副乡科级职务两年以上;而晋升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的,应当担任科员级职务三年以上。这就是说,韩寒从科员到镇长(乡科级)至少应该需要5年时间,而她却只用了3年,所以人们把她的升迁说成“火箭式”。当然了,《规定》第二十一条又说:“公务员晋升职务,应当逐级晋升。特别优秀的公务员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或者越级晋升职务。”那么问题又来了,其中最关键的问题:韩寒的“特别优秀”体现在哪里?甲乙丙丁,开中药铺嘛。列不出来,麻烦了。这样一分析,济宁宣传部那名负责人释然了吗?

基于父母或者别的什么背景的“火箭式提拔”,早已不是孤立事件。与韩寒事件差不多同时沸沸扬扬的,就有湖南湘潭县提拔的27岁副县长徐韬。徐韬用一年半时间完成了从正科到副处的晋升,期间还在湘潭大学攻读全日制硕士;加上在郴州参加公选的他,最后却录取到了湘潭,而他的父亲和母亲均为湘潭雨湖区有或曾有一定职务的干部,这就难免不叫公众“想入非非”了。不过,4月22日,湖南方面已向外界一锤定音了此事。简言之,就是提拔没问题,程序有瑕疵,因而对涉事的6名官员或党内警告处分,或批评教育,或诫勉谈话。

不知为什么,我们当下特别喜欢做年龄文章,每一届哪里的什么班子或者什么成员构成,往往少不了一句“平均年龄比上届低了多少”。这种强调的实质意义在哪里,我始终弄不明白。“火箭式提拔”的各级干部越来越年轻,与这种强调应该存在因果关联吧,据说如今每个县市区必须配备一名“80后”县处级干部。但过于强调所谓年龄,难免置能力于不顾,而一个资历太浅、太过普通的年轻人被“超擢”,人们不可能不去猜测他的关系、他的背景。就如中青报报道中提到的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所言,一些地方以“干部年轻化”、“破格提拔”、“异地任用”为借口,违法违规选拔、提拔干部,正变得越来越普遍。这又可以回答济宁那位老兄的疑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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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齐贺、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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