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思我国一些地方作假猖獗、假货泛滥之社会成因,有一点远未引起应有的重视,那就是“帮凶”太多且无应有的约束制裁。这些“帮凶”逐利忘义,推波助澜,甚至与作假者沆瀣一气、同流合污,且大多逍遥法外。
造假者的“帮凶”大致有几类:
一为“专家”,其中许多人被讽称为“砖家”。 所谓专家,本应是在某一领域、对某一事物精通或有独到见解之人。在人们通常的认知中,专家起码应是具备专业技能且学问高深(独到)、技艺精湛者。此类“专业技能”须符合科学原理,通常需经过长时间的学习及训练,并有可经考试(审查)获得的“认证书”,有职业操守(道德)及可量化的专业标准。正因如此,人们对专家的信任度要比一般人高得多。所以,“某某专家说”就成了造假者贩假的“敲门砖”。两年前轰动一时的一起巨额贷款诈骗案令人震惊且痛心疾首:大概10年前,5位顶级鉴定专家为骗子自制的“金缕玉衣”开出24亿元天价评估,致使建设银行某支行行长轻信了骗子的经济实力,最终使银行损失超过5.4亿元。有时评以《骗贷版“金缕玉衣”有钱能使专家“推磨”》为题痛斥。现如今,许多假货的幕后甚至台前,都不乏利欲熏心、丧失职业操守或滥竽充数的“专家”之身影,尤其在假货泛滥成灾的文化、艺术品收藏市场,形形色色的“专家”混迹其中,为造假推波助澜。为了利益与私欲,一些“专家”信口雌黄、无中生有,有些则随声附和、趋炎附势地说假话、作虚假鉴定、评估。此外,为了降低作假成本,不少造假者请人冒充“专家”,忽悠消费者掏腰包,如前段时间媒体曝光某外籍人士作为不同“专家”在几个广告中现身。还有一种情况就是骗子假“专家”乃至“大师”之名,招摇撞骗,疯狂敛财,如张悟本、李一之流。
二为名人。名人是造假者的另一“敲门砖”、“金拐杖”。名人因其知名度高、“脸儿熟”而在公众中拥有较高的关注度,一些人也因“明星”效应享有较高的信誉度。那些“追星”的消费者极易爱屋及乌地相信并购买明星所推荐的产品,而不少明星又难以拒绝代言广告巨额利润的诱惑,于是乎,一些名人便不分青红皂白地成了某些假冒伪劣产品的代言人。近些年,名人代言的虚假广告层出不穷,社会影响恶劣,有些“明星”也因此被告上法庭,但巨额代言费的诱惑仍未阻止一些缺少社会责任感及道德底线的名人“前赴后继”。当然也不排除一些人稀里糊涂地被人利用,成为假冒伪劣产品的“帮凶”。
三为媒体。多年来,大量的虚假广告都是通过各类媒体传播的,一些坑蒙拐骗的所谓“大师”、“专家”也是媒体捧出来“造”出来的。媒体的失职、失责、失德、失守底线,为许多假冒伪劣的东西装上“隐形的翅膀”、披上“漂亮的外衣”,引人受骗,诱人上当,促人受害,陷人于苦痛之中。
四为权利寻租者。大量商业欺诈案件中不乏政府官员的“保护伞”。为了满足私欲、私利,明知有假有诈,却为其大开方便之门或出谋划策甚至暗中大力支持。至于经济领域之外的造假行为,许多就是本单位、本部门领导授意、指使的,以致出现荒山刷绿漆搞“绿化”等咄咄怪事。
让人气愤且忧虑的是,多年来,造假者还有可能受惩处,助假者却基本上很逍遥。试想,既能获得不小利益又不用负任何责任,有多少人能遏制得住这种“帮忙”冲动?作假“帮凶”包括大量作假者得不到法律的约束与惩治,假的东西能不“其势汹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