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遭网络举报贪污受贿的深圳市罗湖区翠竹街道原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陈学度因涉嫌受贿罪被逮捕。来自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提供的信息显示,自2012年3月至今,深圳已有53名街道工作人员被检察机关立案查处,其中5名系街道党工委书记(一把手)。(4月17日 新华网)
在近几年的反腐高压态势下,作为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街道干部尤其是街道一把手,日益成为贪腐犯罪高发人群,有人好奇,有人震惊,也有人质疑,更多的人则在深思,从不同层面探寻着“小官大腐”的答案。其实,“答案”早就有了,经实践检验还比较“标准”,那就是“权力”。权力有“缝”可钻,诱惑无处不在,监督流于形式,不管是大官还是小员,有几人能“出污泥而不染”?
据报道,深圳的街道党工委及办事处,负有城建、房管、民政、城管、治安、环保、查违、抢险救灾、基层执法等广泛职能,级别相当于内地的县一级党委政府,他们管理的人口和资源,不少远远高于内地的一个县,GDP指标甚至远高于内地一些地级市。而街道党工委书记,往往又兼街道办事处主任,是名副其实的“一把手”。这样的“合二为一”,虽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但不利于监督制约。
早就有评论家直言:腐败之“腐”实在没有什么“大小多少”之分,腐败的发生与“权力”有必然联系,但与“级别”却没有必然联系。5位深圳街道党工委书记在一年内先后落马,即是最新最鲜活的例证。近年来,伴随着深圳的高速发展,一个又一个巨大的利益“蛋糕”也应运而生,手握城建、房管、城管、查违等集中权力的街道官员尤其是能够“一锤定音”的“一把手”便成了别有用心者行贿“公关”的重点对象。
常识告诉我们,追求福利最大化是人的天性,拥有权力而要让他不利用自由裁量权为自己谋利几乎是不可能的。陈学度等5位街道“一把手”,并非生下来就是贪官的命,他们的坠落,与整个大环境有关,与制度设计存在瑕疵、给个人赋予的权力太大有关,亦与监督“牛栏关猫”有关。如此土壤,如此的权力,如此的便利,街道“一把手”成腐败“高发”群体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既然街道“一把手”的贪腐原因众人皆知,如何警惕,如何防止,强化对权力的约束,密织监督的天网,让权力不再信马由缰,无疑是首选之举。当务之急,须做好分权、制衡、监督三篇文章。只有健全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运行模式,只有最大限度地压缩“一把手”自由裁量的空间,让权力不再信马由缰,只有推进更广泛、更彻底的社会监督,街道“一把手”腐败才不会上演连续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