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中国式过马路”是捍卫自由,只有一个社会中绝大多数成员都能认可这样的自由,并自觉维护它,才算真正完成了从传统到现代的跨越,才算真正走进现代文明中。
北京市开始重点治理“不看红绿灯,凑够一拨人就走”的“中国式过马路”行为,并开出10元、20元不等的罚款,对此,一些行人表示不解,有网友发帖称,过马路都不自由,是不是管得太宽了?
治理“中国式过马路”,保障道路通畅,挽救行人生命,其意义无需赘言,只要平心静气地思考一下,便会认同。可问题是,长期以来我们对自由有所误解。
在传统中文语境中,自由是自己做主,不受约束,比如《孔雀东南飞》中的“吾意久怀忿,汝岂得自由”,这和现代人说的自由不是一回事。
今天我们说自由,并非个人意义上的自由,而是公共意义上的自由。换言之,自由是社会生活的规则,而非自我无限膨胀。正如孙中山先生所说,一个人的自由,以不侵犯他人自由为范围,才是真自由,如果侵犯他人的范围,便是不自由。
之所以出现概念混淆,与误译有关。当年严复先生将其译成“自繇”,就是看到了它与国人理解的自由有本质区别。遗憾的是,严复的意见没能得到重视,随着日式翻译大量涌入,自由成了标准译法。
刚接触自由这个概念,国人感到莫名其妙,因为从来没把它当成核心价值,但在与世界接轨的大背景下,人们开始转换视角,于是,我们突然发现家庭是压迫,传统是垃圾,礼貌是虚伪,文化是束缚……于是,它们统统被算成是落后挨打的病根,成了批判的对象。
然而,“想怎么来就怎么来”真能建设一个好社会吗?不接受公共意义上的自由,将绝对的利己主义、放任主义当成良药,结果必然落入反复震荡的怪圈中,为此,我们付出过惨痛的代价。
更为麻烦的是,由此带来太多人精神的粗鄙化,他们有随地吐痰的自由,有说脏话的自由,有公开表达歧视的自由,有在网上谩骂的自由,有殴打不同意见老人的自由,有发表反人类观点的自由……可偏偏没有尊重他人、尊重秩序的自由。这样的自由,如果任其泛滥,就会给文明带来无法挽回的伤害,一切将被野蛮主宰。
治理“中国式过马路”是捍卫自由,只有一个社会中绝大多数成员都能认可这样的自由,并自觉维护它,才算真正完成了从传统到现代的跨越,才算真正走进现代文明中。
本报评论员 蔡辉
(来源:北京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