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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局长涉嫌强奸不能止于“违纪调查”

2013年03月27日09:10        手机看新闻

  郑州副局长涉嫌强奸女大学生写悔过书。据受害者小雪(化名)讲述,她经人介绍结识郑州市畜牧局朱副局长,朱把小雪安排在该局主管的一家公司上班。后朱强行与小雪发生了性关系,并威胁、恐吓其不准报案。小雪亲人找朱说理,朱要求私下解决,并当场书写“悔过书”。郑州市畜牧局工作人员证实,网传的强奸女大学生当事人确为该局副局长,局党委会已开会研究此事处理,目前已经对当事人进行了停职检查处分,同时,郑州市纪检委也于近日对当事人朱副局长进行违纪调查,相关结果将很快向社会公布。(3月25日中国网)

  副局长、女大学生、强奸、恐吓……这些字眼儿连在一起,难免会激起公众的义愤。虽然整个事件的过程和某些细节尚有待进一步查证,但从网络和媒体上曝光的信息看,朱副局长跟女大学生发生了不正常的性关系却是基本可以肯定的。

  众所周知,强奸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如果女大学生讲述的经过属实,朱副局长确实已经涉嫌强奸。强奸属于刑事犯罪,理应由司法机关进行查处,为何现在却只是畜牧局内部开会研究处理、纪检委出面进行调查呢?什么时候畜牧局和纪检委也有了处理强奸犯罪的权力?更离奇的是,纪检委进行的只是所谓的“违纪调查”,难道强奸仅仅是“违纪”那么简单?难道朱副局长当时戴了避孕套,适用于“戴套不算强奸”的那个著名“理论”?这是否有“保护干部”甚至故意为之开脱之嫌?

  一个领导干部做出此等下作之事,不仅令人唾弃,更是严重影响了政府工作人员的形象,必须严查严惩,绝不能姑息迁就。如果他确实构成强奸罪,必须受到法律的严惩,而不能止于所谓的“违纪调查”。事件在网络上已经发酵多日,司法机关为何还未介入?其工作效率和敏感性是否有待提高呢?该出手了。(乔志峰)

(来源: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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