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服务与实体经济脱节、金融产品创新与金融市场发育不足等问题制约实体经济发展
温家宝总理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表示,2013年广义货币供应量M2目标为13%,意味着我国货币供应更加谨慎。笔者认为,在目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背景下,必须在货币供应趋紧的同时,设法提高社会融资的总量水平,以支持实体经济增长。为此,必须深入研究金融体制改革的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并对金融产品创新、金融资源投向、金融市场建设、民间金融发展等多个方面进行综合统筹,系统设计,以增强金融政策服务实体经济的有效性,确保社会资金真正进入到实体经济,支持实体经济健康发展,加快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转型。
实体经济发展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
中央一再强调要牢牢把握发展实体经济这一坚实基础。为此必须确保社会资金投向实体经济,有效解决实体经济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当前,我国实体经济发展仍然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突出表现在金融服务与实体经济脱节,金融产品的创新与金融市场发育不足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实体经济的增长。
引导储蓄向投资转化的机制不顺畅。从信贷规模与信贷结构来看,虽然我国是世界上储蓄率最高的国家之一,但在实际经济运行中,实体经济的资金供给却不够充足,而大量社会资金又找不到投资出路。这一方面是由于引导储蓄向投资转化的机制不畅,资金周转率不高,另一方面在于信贷结构不合理,银行贷款过多地流向国有部门而小微企业却常常无钱可贷,从而造成了比较严重的资源错配与浪费。
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比例失衡。银行业间接融资在我国社会融资结构中所占的比例明显过高,而直接融资特别是债券市场却不发达,过分依赖银行间接融资的社会融资结构,导致了市场配置金融资源的功能弱化,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小微企业融资困难,还使企业财务杠杆率过高,金融风险过多集中于银行体系,增大了我国整个金融系统的脆弱性。
金融产品创新和市场发育不成熟。尤其是与实体经济联系密切的股票市场、债券市场、期货市场等基础性产品发展滞后,不能高效地为企业融通资金,在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和鼓励创新等方面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
提高金融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随着我国实体经济进入优化升级的关键时期,经济活动的复杂程度将大幅提高,对金融的需求也更加多元化,这就要求金融政策不断增强服务实体经济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发挥货币政策支持实体经济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提高货币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就是要引导货币信贷平稳适度增长,更加重视满足实体经济的需求。加强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政策的协调配合,改善信贷投放能力,保持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畅通有效。进一步优化信贷结构,做到有保有压,加大对重点在建续建项目的信贷投放,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同时发挥多种货币政策工具的作用,通过调整货币存款准备金率以及实施多次逆回购的操作,增加市场的流动性,增强银行放贷能力。
培育适应经济转型的多层次金融市场。金融市场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配置资源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大力发展多层次金融市场,是中央政府加快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因此,要借助国际国内资本市场两种资源,推进期货交易中心建设,强化交易所的龙头作用和聚集市场资源的能力;鼓励企业境内外上市,扩大上市融资规模,培育创新体系;发展股权投资和债券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例。与此同时,要探索通过建立地方性的金融监管机构,加强和改善对小型金融机构的监管。
促进金融信贷投向经济社会的重点领域。要把国家“十二五”规划重大项目推进和产业转型升级结合起来,支持一批事关全局、带动性强的重大建设项目,增强对创新能力强、技术水平高、发展前景好的高端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金融支持力度,要对小微企业和“三农”企业给予大力支持,促进金融资源在区域和城乡间的有序流动和合理配置。在银企关系中,银行也应着眼长远,解决不合理收费和附加贷款条件等问题,切实降低企业发展的融资成本,在促进企业发展创新中为银行自身创造长远发展空间。
拓宽民间资本的投资渠道。进一步放宽民间投资市场准入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要更加重视拓宽民间资本的投资渠道,特别要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战略性新兴产业;要改革金融体制,降低民间资本设立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实现实体经济与金融体系的良性互动,让金融回归为实体经济服务的本位。
大力规范民间借贷市场是当前金融体制改革的一场攻坚战,要大力促进民间金融“阳光化”、“规范化”:一是要引导民间金融健康有序发展,推动民间借贷走向“阳光”规范运作;二要引导民间资本发展成为面向中小企业的中小型金融机构,构建民间金融支持中小企业的金融格局;三是要创新金融监管机制,建立分层次的监管体系,实现金融监管的多元化和分层化。
增强金融创新发展的强大动力。首先要加快推进金融产品创新,不断开发金融新产品、新业务。其次,要支持金融改革创新。再次,要充分发挥科技优势,提升金融创新服务水平。
作者系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国际经济研究所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