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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 方:公办幼儿园学费“三级跳”依据何在?

2013年03月08日08:36        手机看新闻

  作者:北方

  近日,有山东济南市的幼儿家长反映,董家镇中心幼儿园收费“三级跳”,从2012年上半年到现在,三个学期学费从710元,涨到了1075元,再到2000元。费用上涨了近2倍,但是教学质量却并没有相应提高。据悉,该幼儿园现有10个班,学生353人,每个班配两名老师,共20名。(3月7日齐鲁网)

  前后总共一年的时间,学费却涨了近2倍,别说是幼儿家长无法接受,就是旁观者也难以理解,如此涨价,依据到底是什么?

  我们之所以有疑虑,一方面是当事幼儿园前身虽是村办,但镇政府接管之后,当属于公办幼儿园。而没有记错的话,山东省此前在加强学前教育方面,已经有所举措。比如今年1月22日,记者从山东省教育厅了解到,2011-2013年,全省将新建幼儿园4136处,改扩建幼儿园5667处,计划投资金额为138亿元,将增加103万适龄儿童接受学前教育机会,学前教育三年入园率将达到80%以上,有效缓解“入园难”和“入园贵”(据1月22日齐鲁网)。那么何以政府越投入,学费还越贵了呢?

  另一方面,即便是政府的投入并没有惠及当事幼儿园,涨学费是否也该以成本为最基本依据?比如当事幼儿园只有20名老师,日常运行与花费是多少,何以一年前710元学费即可维持幼儿园的正常运转,如今却要2000元。是成本增加了?增加在了什么地方?这些问题总该给家长一个明白。

  固然,济南市幼儿园有了新的收费标准,学校如何收费,也该以成本、当地居民的收入水平,可承受能力等综合考量而确定,岂能采用就高不就低的办法?

  而处在相关管理部门的角度,也不能置幼儿家长的痛苦与疑惑而不顾,认为该园并没有超过收费标准,就属于正常”。至少,既然董家镇中心幼儿园,是省级示范类幼儿园,但却属于无财政拨款的公办园,幼师工资、办公经费等压力较大。那么相关部门是不是应该向上“伸手”,通过努力以争取到政府的财政支持呢?为何要先向下“伸手”,加重幼儿家庭的负担?

  幼儿园学费“三级跳”,幼儿家长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幸福感与尊严感也跟着“三级跳”,不同的是,前者跳高了,而后者,则“跳楼了”!很明显,幼儿教育,学校、政府和国家都应该站在幼儿家长的角度,民众的角度,民生与民本的角度多想想,不能什么事情都用涨价来解决,为老百姓的幸福感添堵!

(来源:齐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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