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近日出台新规,3月19日起药品零售企业的营业场所须设立“拆零”专柜,市民可以按照需要按“颗”或者按“包”购药。药监部门希望药店“拆零”新规可以减轻市民购买药品的经济负担,也可以减少药品浪费、节约资源。(《潇湘晨报》)
药品拆零卖,并不是什么新闻,早在《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实施细则》就规定:“拆零药品应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并保留原包装的标签。”这说明国家是允许药品拆零销售的。之所以消费者感到很陌生,关键是《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中并没有明确规定拆零卖的药品的品种,以致许多药店为了节约管理成本,使药品拆零专柜形同虚设。
而今,长沙市出台新规,重申药店必须设立拆零专柜,无疑是吹来一股惠民、务实的新风。不仅满足了消费者的需求,为消费者省了钱,而且使药品资源得到了合理的调配,节约了资源。
药品成盒、成瓶地卖,美了药店,却苦了消费者。本来只需要五六粒药的,非要买一盒或一瓶回去,吃不完放着等失效,以致许多家庭的小药箱里放着许多未吃完的药,时间一长,过期了,白白地浪费了。有资料显示,我国城市平均每个家庭有过期药215粒,其中30%—40%超出有效期3年以上。我国一年因过期造成的药品浪费达1.5万吨。如果药店能够拆零卖药,不仅可以帮助消费者省钱,节约药品资源;而且可减少过期药成“二手药”,防范危害消费者的生命健康。
当然,药品拆零卖,也面临着一些困难。比如大多数药品拆零卖后不好保管,影响药物质量;拆零卖的药品一旦在保质期内卖不出去,就会造成浪费,增加药店经营成本,药店一般不大配合。这也说明,要减轻消费者的医疗负担,节约药品资源,不宜专盯着药品拆零卖,还应该拓宽思路,从源头抓起。比如医生少开大处方,多开小处方;药品生产厂家多生产小包装药品;借鉴美国、德国、日本的做法,上门开展多余药品回收工作等等。只要把当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精神贯彻到医疗服务之中,贯彻到为民服务工作之中,困难再多也没有办法多。
吕好玫(时评人)
(来源:北京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