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观点>>每日最新评论

司机“冻死”在高速路上是谁之过

2013年02月27日09:38        手机看新闻

  2月20日,陈海波驾驶客车带人前往山西安办事,却因错过了通行时间被高速交警拦在了太旧高速路收费站。在退回服务区和驶出高速的请求均遭拒绝后,被困守在旧关收费站的陈海波,次日被发现“冻死车内”。前方4公里处高速出口就是目的地,退后500米处是服务区,然而他的生命出口却被不可思议地堵住了。(2月26日新华网)

  造成悲剧的原因,实际上有两个:一是司机退回服务区和驶出高速被拒,二是司机留下来照看汽车及车内相关电子设备和乘客行李。所以不管是冻死,还是死于一氧化碳中毒,重要的是车子没能驶出高速路,或司机没有离开汽车,终酿惨剧,这是各方都始料未及的。

  那么,究竟是谁的责任更大呢?我认为收费站和交警方面并无主观过错,既然是制度规定,作为执行者,也只有执行的义务。至于说,后退500米就是服务区,距离虽近,但高速公路上却绝对不允许逆行,更不允许倒车行走,否则,即便是这500米的路上,危险也是不小的。

  当然,执法还是要尽量根据情况灵活进行。这辆车既然已经到了高速出口,而且目的地也就在这附近,客车下高速也就不存在“夜间在高速上行使不安全”的问题了。让车辆下高速应该可行。机械地执行“夜间限行令”,确实有失人性化。

  如果司机去宾馆住宿,而不是留在车里,就什么事情都不会发生了。司机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者,至少该对自己的行为承担很大一部分责任。但公路管理和交警部门也该吸取教训,今后再遇类似情况,要么不再僵硬地死守高速出口内外这一点距离,要么明确提醒、规劝人员离开车内到安全地方休息。(马涤明)

(来源:武汉晚报)

分享到:

社区登录
用户名: 立即注册
密  码: 找回密码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24小时排行 | 新闻频道留言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