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来传得沸沸扬扬的李双江之子李某涉嫌轮奸案25日再起波澜,一则“女主角撤销控诉,已达成和解意向”的微博,引起网友疯狂转发,截至25日21时,仅该条微博的转发量就已过万,微博上的各种相关转载更是不计其数。记者了解核实,侦查机关尚未收到双方达成和解的消息,也并未接到被害人提出撤销控诉的申请。(2月26日《北京晨报》)
所谓的“女主角撤销控诉,已达成和解意向”,纯属低劣而蛊惑人心的谣言。该案目前正处于公安机关的侦查阶段,检察机关还没有向法院提起公诉,谈何撤诉?再说,如果轮奸事实成立,就是刑事公诉案,而非自诉案件,女主角怎能想撤销控诉就撤销控诉,想和解就和解?此外,所谓的“受害人得到物质补偿,包括落实北京户口、工作及一套房产”,即便属实,也不会影响到案件的定性和判决。
如果说造谣者可笑可恨,那么值得深思的是,一条明显经不起推敲的谣言,为何被疯传?据报道,该消息一出,引起网友疯狂转发,截至25日21时,仅该条微博的转发量就已过万,微博上的各种相关转载更是不计其数。对此,与其说网友盲信,不如说凸显了公共焦虑,即担心侵害方家属经过运作后,李天一得以逃脱法律惩处;也担心受害者如果承受不了公关,在压力之下果真屈服。
应该说,目前并无证据证明李双江正在火速运作,更不能得出一旦运作,司法部门就会枉法的结论。毕竟,李天一上次打人事件发生后,不少人担心“红星照儿去战斗”演变为红星“罩”儿去战斗,但从李天一被劳教可知,法律并未被羞辱。这一次法律会不会蒙羞,依然需要关注。司法机关应该坚持法律信仰,捍卫法律尊严,这也离不了媒体监督、公众盯着。
毋庸讳言,现实中,王子犯法与庶民不同罪的案例可谓多矣。比如,山西公安厅原副厅长、太原市公安局原局长李亚力之子,涉嫌醉驾殴打执法交警,而事后,居然出现了交警支队集体做伪证的事情,其子也逃脱了法律制裁,经过媒体报道,此事才公之于众,李亚力终被免职。权大于法,以权压法,在权力和金钱的操作中,法律成了橡皮筋,或者沦为废纸,这并不罕见。正如有网友所剖析的,李案似一面镜子,照在每一个非法或合法获得社会财富和尊崇地位的人的脸上,血色惨淡得仿佛东方那抹鱼肚白。在合法性存疑的财富和权力分配制度下,每个人都具有被害者和加害者的双重属性。换言之,不少人之所以认为李案有和解的可能,是担心李双江运作,担心法律被羞辱,担心正义被践踏,也担心自己可能沦为与受害者一样的命运。
但愿这种担心是多余的!要祛除公众的担心,就需要舆论监督再强一点,司法机关办案更透明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