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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人民时评:如何管住“就买贵的,不选对的”

李  强

2013年02月27日05:36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手机看新闻

从根本上遏制“就买贵的,不选对的”,需要在公开透明的基础上,建立政府与市场的良性互动

中国社科院一项调研显示,在采集的样本中,近八成政府采购商品价格高于市场平均价(见本报昨日第十一版)。如,一台市价2000多元的台式电脑,政府采购价竟高达几万元。

连老太太到市场买菜,都会讨价还价、货比三家,中国改革开放已逾30年,却还有人买东西时“就买贵的,不选对的”,这实在让人深思。来自财政部的数据显示,2011年我国政府采购总额达到1.13万亿元。相对这样巨大的总量,浮出水面的“天价”,可能还仅是一小部分。

要了解到底有多少钱被白花了、乱花了,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有专家申请采购信息公开,却遭遇重重阻力:在向24家地方政府财政部门提交申请后,有13家明确拒绝答复,其中10家竟称不掌握相关信息。

申请公开尚且遭遇如此难题,主动公开的状况可想而知。花的是“公家的钱”,还可能存在台面下的利益交换,又缺少了阳光这个“最有效的防腐剂”,这恐怕是政府采购“买萝卜花人参价”的重要原因。

管住乱花钱的手,不能只靠道德自觉。政府采购法规定,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但这一规定的落实情况却并不理想。在不少地方,除了必须公布的采购目录、招标中标公告等,商品型号、成交单价等关键信息,都被选择性忽略,所以才有某科研机关采购了天价打印机内存条后,“涉及特殊专业要求”的说辞。

原则性地规定,远远不够。公开透明的最终目的,是要让公众知晓政府采购的详细情况,以进行监督和约束。这必然要求信息公开要有完善的制度、详细的标准和便捷的渠道。在一些国家,所有中央政府最终授予的采购合同,都必须在指定网站全文向社会公布。只有这样,才能在满足公众知情权的基础上,赋予他们监督权。

天价采购很多时候是买卖双方的“合谋行为”。一些单位的采购变成“萝卜招标”,结果出来之前已被“公关”;还有一些供应者,用报低价中标却不断追加收费,或是“低价卖产品、高价卖服务”。凡此种种都说明,要从根本上遏制“就买贵的,不选对的”,需要在公开透明的基础上,建立起政府与市场的良性互动。

政府采购作为一项具体的制度安排,它的运行依托于整个社会基础制度体系的演进与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司法监督体系、市场经济环境、“纳税人意识”……缺一不可。从1782年英国设立国家文具公用局开始,西方发达国家用了200多年的探索与实践,才建立起较为完善的政府采购体系。而这一制度的出现在中国不过10年时间。在实践中逐步完善这一制度,肯定还有一个漫长过程。不过,“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信息公开,或许正可成为循序渐进的起点、革除弊端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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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刘军涛、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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