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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房私人转租应当管一管了

2013年02月21日16:42    来源:北京晚报    手机看新闻

  今日快评

  苏文洋

  今年1月24日我在本栏发表《老城区亟须管理“内迁人口”》一文后,收到家住南池子大街的一位居民来信。这封来信提出了一个很值得高度重视而又一直没有引起市建委、房管局高度重视的问题,思考再三,我想节后公开这封信的主要内容,目的是让有关部门的同志们好好过一个年,过年之后好好抓一抓自己该管的工作。

  来信说,现在,老城区实际上“内迁人口”比迁出的人口还多。例如,南池子大街××号大院,原有北京户籍的住户共有16户,外迁的8户(此大院系公房)他们均把房屋转租给外地人,入住的外地人24人,比原来大院人口多了6人。东城区有多少个大院?共多出多少人?政府部门做过这方面调查研究吗?东华门街道去年全市人口登记后,据说有1000多间公房转租外地人。

  按照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合同规则第十二条规定,公有房屋承租人不得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私自交换使用、出卖或变相出卖使用权。一旦发现,房管部门有权收回原承租人的房屋。来信说,这一法规现在等于白说。房管部门只管收房租费,不管谁在住此房。这是政府不作为的实例。对于此事,我去年给市建委去信反映问题,希望房屋管理局把平房的公房管好,但至今未见行动!这样的房管局是不是失职?

  全市数以万计的公房被私人转租,房管局不闻不问,无所作为,显然是失职行为!纪检监察部门如果认真负起责任,追查房管部门的失职行为,可能有一批房管局官员不称职。

  我建议,市建委、房管局如果认为公房私人转租管理不过来,不如干脆统统卖给私人吧。至少每年可以节省下一大笔维修经费,减轻一点纳税人的负担。J012

(来源: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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