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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评:“先看病后付费”,急不得也拖不得

王石川

2013年02月20日09:12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手机看新闻

日前有媒体报道,今年,卫生部将全面推行“先看病后付费”制度。19日,卫生部医政司医疗管理处处长焦雅辉说,关于“先看病后付费”模式,卫生部倡导在有条件地区开展试点,但从未要求“全面推行”。目前,全国20多个省份正对此进行探索。

“先看病后付费”“全面推行”并不属实的消息,无疑使人怅然。从原来的先付费后看病,转变为“先看病后付费”,之所以大受欢迎,原因在于这不是简单的次序颠倒,而是医疗公益属性的回归,这种人性化的制度设计,是对一些医院惟利是图的纠偏和纠错,此举未必会从根本上解决看病难、看病贵,但能够减少以往一些患者“小病拖、大病扛,病危等着见阎王”的无奈。此外,在医患关系紧张的当下,此举还有一定的消融作用。

很显然,民众瞩目“先看病后付费”,实际上寄寓了深厚的民生期待,期待好政策早一点落地,在更多地方扎根,使更多的人有机会受益。民众的这种期待并不奢侈,卫生部2010年发布的《关于改进公立医院服务管理的若干意见》已经提出,“逐步实现患者先诊疗后结算”,有条件能够实施新型付费方式的省份和医院要尽快开展“先诊疗,后结算”试点。

诚然,“开展试点”与“全面推行”是两码事,试点了并不意味着就要全面推行。一种通常的施政逻辑是,只有试点成熟了,证明先看病后付费具有可操作和可推广性,方可更好地铺开。如果没有制度配套,不清醒地看到潜在的问题,恐怕行之不远,对此,卫生部医政司医疗管理处处长焦雅辉说得很清楚,受社会征信体系、医保报销水平等条件限制,这种模式短期内无法全面推行。

从一些试点暴露出的问题看,确实有一些患者在看病后拒不付费,扬长而去。对于那些恶意逃费者,应该建立严格的约束机制,从根本上说需要构建社会征信体系。“先看病后付费”难以推广的主要原因还在于,“医保报销水平等条件限制”,比如医保报销范围较窄、比例不高,前不久卫生部部长陈竺就坦言,“虽然目前中国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已达75%,但由于报销目录外用药未得到有效控制,实际报销比例只有50%左右,居民用药费用负担仍然较重。”此外,不少患者是跨省看病,医保报销并未实现异地结算,医院与医保机构也尚未无缝对接,凡此种种,都说明现在全面推广“先看病后付费”确有一定难度。

有困难并可怕,出现问题也不是重走回头路的理由。只要认准了方向正确,“先看病后付费”就应该循序渐进,果断推进,遇到问题化解问题,碰到困难消除困难。“不怕慢,就怕站”。盲动、躁动不可取,犹疑不决,畏难而退更不可取,只有不断实践、不断修正,“先看病后付费”才会越来越完善。

“先看病后付费”,急不得也拖不得。多设身处地地感受民众的看病苦楚,多直面和回应民众的医改冀望,多尝试有益的医改探索,才能逐渐消除民众看病难、看病贵的系统性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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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倩、张玉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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