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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控”应只对百姓,官员应排除在外

2013年02月19日09:05    来源:西安日报    手机看新闻

  出台房屋信息查询规范,主要目的是为了保护个人的隐私。房产信息属于个人信息的一部分,在一个法治国家里,个人信息受到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随意泄露个人信息,即便在发达国家,也是如此,否则将受到法律处罚。但是我们看到这个新闻出来后,遭到了很多人的反对。原因就在于,近些年来,我们看到很多反腐败都是从“房产信息”开始的,如“房叔”、“房婶”等,就在人们为之叫好的同时,现在有的地方出台房屋信息查询规范,这不是等于以后公众再难以通过查询房产信息监督官员了吗?难怪公众要反对了。

  难道就没有一个更好的办法,既可以保护公众隐私,又能促进反腐败?方法当然有,那就是在严控以人查房中,把官员排除在外。公共可以通过查询系统查到官员的房产信息,而其他人就不可以查到。这不是就可以在两者之间找到了平衡吗?

  当然这么做,也不是没有任何依据。住建部《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明确规定,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对房屋权利的记载信息,单位和个人可以公开查询。在《物权法》第十八条更是明确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登记资料,登记机构应当提供。”作为官员,他的财产信息和公众的利益相关,因为官员不同于普通公民,作为公共权力的执掌者,官员的一言一行皆关乎公共利益。现在很多腐败都和房产有关,权力更让官员们时时刻刻处在各种诱惑之中,利用权力谋取非法利益的危险无时不在他们四周环绕,因此官员是一种特殊的利害关系人。既然是利害关系人,按照《物权法》,当然可以申请查询、复制登记资料,登记机构应当提供官员的房产信息。(肖华)

(来源:西安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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