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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严控“以人查房”需要区别对待

2013年02月19日09:38    来源:法制日报声音    手机看新闻

核心提示:近日,福建、江苏等地加紧出台房屋信息查询规范,对输入姓名查询名下房产的“以人查房”方式作出约束。江苏盐城称,部分地区个人住房信息的不正常流出,引发市民对住房信息安全的担忧。有媒体称,频发的“房叔”、“房婶”事件令住房信息系统成为一些官员的梦魇(2月18日人民网)

房产信息联网不能再等了

冯海宁

在很多人看来,多地严控用姓名查询他人房产信息,是为了防止“房叔”事件再发生,或者说是为了保护某些既得利益者。这种揣测不无道理。从“房叔”、“房婶”等事件频发来看,拥有多套房产的官员不在少数,官员房产来源是否正当也十分可疑。约束“以人查房”,就可以防止更多官员“栽”在房子上。

而且,广州房管部门也承认“‘房叔’、‘房婶’事件和查册变严是有一定关系的”。不过,我们也要看到,约束随意“查房”是应有之义,因为房产作为一种公民私产,是受法律保护的。如果谁都可以随意查询他人房产信息,然后公开他人房产信息,显然,公民私产的安全就会受到一定威胁,公民私产保障便无从谈起。

“房叔”、“房婶”等事件虽然有不少积极意义——例如,暴露了“房叔”这样的问题官员,鞭策个人住房信息加快联网,督促房产税尽快开征等等。但坦率地说,“房叔”、“房婶”等事件是在一种非正常状态下出现的——不仅个人住房信息缺少有效保障,而且官员房产应公开而没有公开,那么,“房叔”、“房婶”事件就有多种意味。

在笔者看来,“以人查房”应当予以约束。从各国情况来看,也仅限于“以房查人”,而“以人查房”受到严格控制。所以,应以制度约束“以人查房”、随意查询住房信息。而且,多地出台房屋信息查询规范也是住房信息系统不断完善、即将被利用的一个信号,因为合理利用住房信息系统的前提是规范管理。

不过,在约束“以人查房”的同时,如何合理利用住房信息系统,也应该早日进行顶层设计。据悉,继国务院要求全国40个重点城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与住建部联网后,据说与住建部联网的城市在2013年6月要达到500个。如果500个城市实现与住建部联网,显然,如何利用这个住房信息系统该早日明确了。

从各种报道来看,住房信息系统主要用于三个方面:楼市调控、房产税征收和反腐败。如果说500个城市实现与住建部联网的目的是便于楼市调控,显然顺理成章。但目前似乎并没有与最高财税部门联网,那么房产税能否尽快征收还是一个问号;而且,住房信息系统是否与纪检及司法部门联网也是一个问号。

也就是说,如果住房信息系统今后将用于楼市调控、房产税征收和反腐败,不能仅限于与住建部联网,还应该与财税、纪检及司法部门联网。而有权查询他人住房信息的,至少涉及以上部门和机构。因此,尽管规范房屋信息查询很有必要,但不能仅是约束,还应该为合理利用住房信息系统留下空间和入口。

虽然普通公众“以人查房”不可以,但楼市调控、房产税征收和反腐败必须采取“以人查房”。因为,采取“以人查房”才便于确定一个家庭的房产面积和房产套数,便于征税,也便于纪检及司法部门尽快摸清一个贪官名下究竟有多少房产。如果财税、纪检和司法机关也采取“以房查人”,恐怕工作难度极大。

需要指出的是,如果官员房产该公开的都公开了,多套房产该缴纳房产税的缴纳了,中国房价也处于合理水平,恐怕没有多少人会再对权贵一族的房产信息过于关注。今天之所以出现“房叔”、“房婶”等事件,根源不在于房屋信息查询是否规范,而在于很多房产应公开而没有公开,应纳房产税而没有纳税。

官员财产公开到了决胜时刻

烨泉

官员财产公开喊了很多年,也试点了很多年,但始终都是举步维艰,多高的分贝也唤不醒,多强的民意也推不动,以致不少人对此都失去了耐心。失去耐心不可怕,可怕的是失去信心。

从去年年底开始,人们看到了官员财产公开的曙光。一方面,是新一届领导集体释放了公开的信号,新华社罕见地播发了七大常委的从政情况和家庭情况,让人们从中品出了高层领导主动接受民众监督的深意。另一方面,试行官员财产公开的地区不再只是一些边陲小镇,而是增加了像广东这样的经济大省,中国改革开放的桥头堡。更重要的是,网络监督直指官员的房产信息,“房叔”、“房婶”、“房姐”、“房妹”,你方唱罢我登场,随着“房氏家族”的扩大,以房查贪官正成为民主监督的流行方式,而这种监督无疑是倒逼官员财产公开的最有力武器,与其被动挨打,不如主动公开。同时,在民众的这种倒逼下,越来越多的官员也开始主动回应,表示愿意公开财产,并随时可以公开。虽然他们中不少人害怕做被枪打的那只出头鸟,但是显然官员们对财产公开已有了充分的准备。所有这一切让我们看到距离官员财产公开真的不远了。

但是春节过后,官员财产公开遭到了一次强烈的逆袭,多地出台规范严控以姓名查询名下房产。这一信息释放出了与我们之间看到的完全相反的信号,难怪激起网上怨声一片。在这样一个敏感时期,出台这样敏感的规定想让人无视也不可能。由此我们也看到了官员财产公开之难。

推行官员财产公开困难重重这一点大家都知道,正所谓改革已到深水区,急流险滩步步惊心。如果说以前官员财产公开改革所触及到的利益集团只是躲在幕后搞一些小动作阻碍改革的话,那么,随着改革的日益逼近,深感压力的既得利益者已耐不住要跃跃欲试走上前台了。斗争的激烈化和公开化恰好说明了两个问题:一个是官员财产公开制触及到了中国腐败问题的根本,财产公开是一剂清除中国当前腐败病灶的猛药;另一个是官员财产公开已到了黎明的前夕,决胜的时刻大概不远了。

回到严控“以人查房”这个问题上来,一些地方出台这一规定的理由是公民的隐私保护。对这个问题,首先必须明确,房产并非真正的隐私,至少与一般意义的隐私不一样,这种隐私要先让位于社会管理的需要,它是一种必须登记在案的“隐私”;其次,官员作为公众人物,其个人隐私是受到限制的,必须把普通公众的隐私与官员的隐私区别对待,如果说以姓名查房对普通公众来说是不允许的,那么对官员来讲就是允许的,所谓的隐私不能成为官员对抗民主监督的盾牌。所以,一些地方不加区别地直接引用住建部相关规定,在法理上是说不过去的。

在这样一个时候,一些地方出台这种规定无论拿出何种依据,无论说辞如何,都难以避开舆论炮轰,毕竟官员财产公开的角逐已到了最关键的时刻,任何负能量的出现都会成为舆论的靶子,都会被舆论解读为逆潮流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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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齐贺、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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