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掀翻保护伞,让造假企业无法“宁静”

2013年02月13日09:57        手机看新闻

  今年,执法打假中查办不力、地方保护突出,质检总局将重点督办、向省级政府发出稽查建议书予以督促整改。国家质检总局和公安部近日在通报“两法”衔接典型案例时,特别指出执法打假中目前“地方保护干扰执法在个别地方仍较严重”。通报称,个别党员干部不仅参与制假,有的地方甚至通过会议或口头打招呼规定每月15-25天不等的“企业宁静日”,禁止质监等执法部门检查,严重干扰了执法。(2月12日《新京报》)

  有的地方通过会议或口头打招呼规定每月15-25天不等的“企业宁静日”。何谓“企业宁静日”?说到底,就是地方公权要求那些打假的执法部门“配合”相关企业,默许造假、纵容造假。如此以公权去干扰打假执法,真的令人震惊。

  制假在某些地方屡禁不止,其中一个极其重要的原因是地方官员为制假者撑起一把硕大的保护伞,致使制假者有恃无恐,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妨碍了社会和谐。那么,地方官员为何乐于充当制假的保护伞呢?一是地方经济利益的驱动。某些制假企业往往是地方税收大户,“贡献率”很高,地方官员只关注那些收上来的真金白银,丝毫不考虑假冒伪劣产品流入社会后的严重后果。二是某些地方官员与制假者官商勾结。制假者向来不是一个人在战斗,他们知道要想让制假的道路宽又长,不能不抱地方官员的大腿,所以制假者以糖衣炮弹将那些贪婪的官员一个个轰倒。有公权充当看家的护院,还用担心质监等执法部门的检查吗?

  有的地方设置“企业宁静日”,也许是中国特色的社会幽默。而幽默的背后,是近些年来假冒伪劣产品的横行,是民众对政府的不满与非议。要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运行,必须实行依法治国方略,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所以,国家要严打制假的保护伞,让那些充当保护伞的官员付出高昂的违纪违法成本。

  欲让造假企业“不宁静”,须让充当保护伞的地方官员“不宁静”。今年,针对执法打假中查办不力、地方保护突出的问题,质检总局将重点督办、向省级政府发出稽查建议书予以督促整改。这释放出一个强烈的信息——地方上的保护伞,不仅保护不了制假者,连自身都难保了! (钱桂林)

(来源: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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