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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晨报:业主红包“年终奖”难以复制?

冷亮峰

2013年02月07日10:04    来源:北京晨报    手机看新闻

过年了,大家都在“晒”五花八门的年终奖,可你听说过业主自掏腰包,给物管、保安、清洁工发年终奖的新鲜事吗?据《长沙晚报》报道,农历小年,在长沙河西长塘山小区做清洁工的孙国清就惊喜地领到了550元“年终奖”。为让辛劳一年的物业服务人员过个舒坦年,长塘山小区250户业主自发捐款,筹集1.92万元,给小区16名物业服务人员发年终红包。

赞成

好业主遇到好物业

在春节来临之际,看到这样温馨的新闻,想必很多人都和我一样——既感动又羡慕。一来业主和物业服务人员如此和谐,用难得一见来形容再恰如其分不过;二来也希望所有的业主都能遇到这样的物业服务人员,也都发自内心地给他们发年终奖。

可就目前而言,这样说未免太奢侈。你我都清楚地知道,大多业主和物业服务人员的关系往往不太融洽,闹得不可开交的大有人在。天下小区如此之多,为何业主和物业服务人员如此和谐相处的“仅此而已”?

有人说过,“在对的时间,遇到对的人,是一生幸福;在对的时间,遇到错的人,是一场伤心;在错的时间,遇到错的人,是一场荒唐;在错的时间,遇到对的人,是一声叹息。”这话用来形容目前的业主和物业服务人员之间的关系,以及解释给物业服务人员发年终奖的根源再准确不过。

说的也是,给物业服务人员发年终奖纯粹就是好的业主遇到好的物业服务人员,两者相辅相成才造就了这样的“奇迹”。换言之,除此之外,更多的业主和物业服务人员之间的关系,要么“伤心”,要么“荒唐”,要么“一声叹息”,想当然不会“发的不是钱,是情意”,只可能各划各的数,或者说各打各的算盘:业主多斤斤计较,物业服务人员混自己的薪水,往往难以设身处地为对方着想。

话又说回来,谁都希望得到“好东西”。具体而言,你和我都希望“只要物业对业主付出真情,业主回报物业是真心”能够引发蝴蝶效应,让“发的不是钱,是情意”这种正能量遍地开花。问题是,奇迹往往只能是奇迹,奇迹变成平凡,需要滋生的土壤。

说白了,大环境如此,小气候就难以形成大气候。说一千道一万,给物业服务人员发年终奖难以复制,没必要奢望幸运会降临自己所在的小区。

李万友

结论

拯救不了信任危机

这些年,物业和业主之间扯皮的事情不少,要么是业主使出杀手锏不交物业管理费、要么是物业釜底抽薪——不声不响集体搬离,两败俱伤的案例几乎在每个城市马不停蹄地上演着。结果呢,在双方的雇佣关系上,横生出莫名其妙的“信任危机”。

从这个意义上说,业主自发的红包,温暖人心,有助于改善紧张的劳务关系。但根本而言,红包再好,仅靠这年终的红包,终究无法构建起健康的劳务关系:一方面,合同而言,既然已经缴纳了物业管理费,再要求业主年底“集资”,情理或法理上都说不过去。这规矩很容易造成新的失衡——譬如假设这红包是物业服务者应得的,那么,工资就有被克扣的嫌疑;又假如这红包是额外的收益,则对于业主来说就是无妄的支出。市场的逻辑,应该是公平和平等,既没有理由要求物业额外服务,也没有道理逼着业主额外付出。再说,怎么集、集多少、如何分,都可能衍生出新的问题。另一方面,业主与物业之间,最重要的是厘清权责关系,所劳与所得相符、付出与收益对等,彼此尊重、互相体谅,那么,就算没有这额外的红包,双方关系也不至于剑拔弩张。

看起来很美的红包,可能会遭遇现实的难题:比如业主意见不统一怎么办?既然是“捐款”,就只能出于自愿,可是人人自愿,概率上就比较可疑。有没有业主“被捐款”的呢?如果不捐款,会在服务上被区别对待吗?这些问题,都不是没事找茬儿。其实,真要发红包,倒不如去货币化,在保障物业服务者合理薪酬的前提下,营造更好的情感氛围,一句祝福、一声问候,也许更轻松、更可持续。

邓海建

质疑

物业拿得出考核表吗 

其实,无论物业和业主之间的矛盾多么鲜明,都和物业服务人员没有关系,物业服务人员的辛劳是有目共睹的。然而,他们的工资待遇与辛劳远远不成比例,业主给他们发年终奖,是对他们工作的认可,也是彼此融洽关系的体现。

既然这是年终奖,而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过年红包,那么,这16名物业服务人员的年终奖“重量”就该有所不同,体现出他们之间劳动量的不同,不该人人“平等”一刀切。可是,考核小区物业工作人员的劳动量,这是物业公司的事,业主们没有这方面的数据,很难做出公平的评判。如此一来,业主就应向物业公司了解每个人的劳动量和具体表现,以此额定年终奖。

但是,物业好意思拿出绩效考核表吗?众所周知,给工作人员发年终奖,本该是物业公司的事。然而,无论工作人员的工作量有多大,都很少有物业公司给工作人员提发年终奖的事。物业领导层人员的工资不菲,估计年终奖也不是小数字,但工作在一线的人员,辛辛苦苦干活,却不敢提年终奖,这是多么的不平等。现在,业主向物业公司了解绩效考核情况,物业应感到惭愧。如果真能有这样的意外收获,年终奖就多一份积极意义。

黄齐超

延伸

权利阙如的尴尬

在感动的同时,笔者发现了这样一个细节——长塘山小区业委会筹委会的副主任罗英说,“平时大家的工作很辛苦,工资又不高,就980元。他们多半是外地人,过年还坚持在岗位,应该奖励!”显然,业主给物业人员发年终奖的原因中有物业人员“工资不高”和“过年还坚持在岗位”这两条,从正面看,业主能够体谅物业人员的艰辛,但是从另一面看,是不是能够读出一些负面的信息呢?

为保障劳动者的权益,政府设定了最低工资制度和法定节假日工资加倍制度,湖南省2012年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020元(2012年4月27日新华网),而在长沙市河西长塘山小区工作的那些物业服务人员的月工资则仅为980元,明显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在这一环节,劳动者的权利缺失了。再者,新闻中虽然对物业人员在春节等法定节假日期间是否能够获得加倍工资语焉不详,但从业主把“过年还坚持在岗位”作为一条奖励理由来推断,物业服务人员很可能没有加倍工资。若果真如此,劳动者的权利则在这一环节也缺失了。

业主年终奖的温暖与劳动者权利阙如的尴尬形成了鲜明对比,让人矛盾,发人深思。在业主给物业服务人员发年终奖这一温暖个例的背后,或许有很多底层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他们也领不到加班加点的加倍工资,得不到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尊重……我们固然应该对业主给劳动者发年终奖的行为给予鼓励,但我们更应该按照法律的要求,努力维护好劳动者应得的权益。业主的年终奖具有偶然性、不确定性、不稳定性,给劳动者带来的权益有限,只有用法律和制度守住劳动者的权利底线,才能给劳动者带来最基本、最普遍、最安全、最温暖的保障。

李英锋

■三言两语

●看看人家那小区,业主得多满意才会主动给清洁工发红包啊。

——凌伟

●以往总听说业主跟物业矛盾不断,看长塘山小区业主如此体恤物业服务人员,还发“年终奖”,真是少见,人心换人心,令人感动!

——梁萧萧

●如果你以为这个小区一定是豪宅富户,那就错了,长塘山小区只是湖南师大普通的教职工宿舍区。

——孟京飞

●好有爱。

——王筝

●和谐一家,其乐融融!

——张思

●这样的温暖再多些就好了。

——赵梦为

●业主和物管良性互动,解决问题是关键。

——钱亚男

●北京发起“送饺子联盟”,希望业主除夕夜为小区保安送饺子,让保安们感受到,物业业主一家亲,人间处处有真情!

——吴鹏飞

●虽然很多物业服务不到位,但也不能否认许多业主素质也不高,比如故意不交取暖费。

——诸葛云

●我们小区的物业是只知道收费,垃圾都堆成山了。

——李杰

●宁波还有一小区业委会给2千多户居民和商户发红包,每户一张100元的超市卡,并免去一年物业费。网友直呼“这是最幸福小区啊”,求普及啊!

——冷亮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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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倩、张玉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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