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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晨报:民工血汗钱失而复得,社会两面

马明明

2013年02月06日10:05    来源:北京晨报    手机看新闻

  

  秦小亮:我能说的就是感谢,我根本没想过能凑足那些钱,跟做梦一样。——据2月5日《新京报》报道,安徽籍农民工秦小亮(音)在上海务工,3日中午,他去银行帮助哥哥及83岁父亲存钱,所带钱款被风吹散,不少被路人“捡拾”。事发后17600元血汗钱找回3700元,其中700元为3路人归还。上海警方举办新闻发布会称,事件发生后,截至昨日下午3时30分,又有17名路人送回4100元。这样,秦小亮已收回7800元,还剩9800元下落不明。秦小亮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居委会、当地派出所以及好心人已给自己捐了14650元,现在已有22450元。他准备将超出17600元的部分捐出去。

  同时警方表示,根据目前的调查情况,因为事发现场混乱,一些路人不知道谁是失主,所以暂无法认定这是一起“哄抢”事件。

  评判

  折射社会风尚

  正负两面

  那17600元血汗钱被风吹散遭“捡拾”,他“根本没想过能凑足那些钱”而“梦想成真”,且还有“多余”,对于秦小亮的“失而复得”,“元芳,你怎么看”?

  客观地说,这起事件,从一个侧面折射出当今时代社会风尚的“正负两面”。

  “负面”看,截至这篇报道发稿之时,秦小亮仍有9800元被路人捡拾而没有送回。“不义之财,于我如浮云”,这大路大风,有人丢钱,是不是血汗钱,是不是救命钱,不论丢钱者是穷光蛋还是亿万富翁,这个钱可以“捡起来”,但不该“据为己有”,起码应该交给当地公安部门转交给失主;然而,事实上,有些人不仅“哄捡了”,而且至今“没有归还”,这是一种“不义之举”。更可恶的是,有报道说,前不久,在安徽芜湖县荆龙市场85岁老太卖菜收100元假钱,那个给假钱买菜的更缺德——因此,我们常在坊间听到一些“议论纷纷”:今不如昔,市场经济,人们一切向钱看而“道德沦丧”,让人心灰意冷。

  “正面”看,于这次血汗钱遭哄抢事件的前前后后:一者,毕竟有人捡起钱又送还回来;二者,当地居委会、派出所“有作为”; 三者,一些好心人向秦小亮伸出援手而捐款献爱心;四者,秦小亮一家愿意捐出多余钱款;同样,“85岁老太卖菜收100元假钱”,后来也有“大伙捐200元安慰”——由此,不难看出,我们的社会,“正能量”远远大于“负能量”。

  古今中外,一个社会,有“阴暗”的一面,也有“阳光”的一面;而作为生活在当今社会的你我他,都应尽量地多献出一些“阳光”去照亮“阴暗”,其实,帮助别人,也往往在帮助我们自己。

  倪黄村

  析因

  素质太差

  抑或缺少法律意识

  我们不能因为农民工的损失被好心人弥补了就把这件事情给了结了。钱意外地被风吹在空中,虽然物理位置转移了,但其归属并没有发生改变,并不是说掉在地上的钱就是无主的钱,就是可以给人随意拿走的东西。这么多的路人在光天化日之下我行我素、不顾旁人眼光地拿走农民工的钱,农民工是完全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起诉这些已经被照片拍下来的路人进行赔偿的。

  不过,如此众多的路人采取了同样的一种让人无法理解的行为方式,我们就不能简单地用“素质差”来解释了。这其中所反映出来的内涵无疑是一种法治意识的匮乏和从众心理的影响,由此就导致一开始只有一个人捡的时候旁人或许更多地还是观察,可一旦发觉捡的人越来越多,并且没有人上前阻止、农民工自身也无力挽救的时候就演变成了一场集体“捡钱”的灾难,而他们完全没有觉得这其实是一种违法侵占的违法犯罪行为。另外一个原因也是笔者通过看了当时的监控之后才发现的,从视频来看,很多人在经过时并没有注意到事情的起源,即并不知道钱是从秦先生口袋里飞出来的,由此导致很多人甚至以为秦先生是第一个去大胆捡钱的路人而不是钱的主人,在其壮胆之下,旁人自然也就加入了捡钱大军而不会理会其哭和跪,谁又能证明你才是失主而不是捡钱的路人呢?其实从这一点上来看,或许正是秦先生自己的行为引导了众人,虽然这不是旁人可以名正言顺去捡钱的理由,但无奈这正是重要的原因,而类似的心理其实也是导致中国式闯红灯、中国式吐痰的重要根结,真是让我们觉得非常的自惭。

  笔者希望那些捡钱的路人能够尽快地“投案自首”,从更长远的角度来说,则需要政府部门来想方设法加强对于普通市民法治意识的培养和普及。这种法治意识的提升不仅仅是让类似的路人们不再无意间地“作恶”,也能让他们跟上时代的步伐,成为一个现代化的、有权利法治意识的新生。

  金真

  反思

  “捡钱不还”

  呈现的道德生态

 

  一次意外,俨然催生出一场道德路演,制造了窥探众生相的瞬间:一边是农民工工钱散落一地后,路人疯抢;一边是当事民工的跪求与恸哭。两相对照,让人感到悲哀。本就是道德“缺血”,更何况,抢的是民工的血汗钱,这更加令人激愤。

  如此行径,向来被贴上麻木、冷血的标签,为舆论所谴责。在公众视野中,它似乎未曾绝迹过:货车侧翻,货物被抢;慈善义卖现场,衣物被“洗劫”……这次,上演的也是类似桥段。场面的混乱,民工跪求还钱的辛酸,仿佛成了尴尬的世态镜像,佐证着“道德迷失”的消极论调。

  民工的血汗钱被“捡拾”,确实刺痛人心。不少人追根溯源,搬出“法不责众”“集体无意识”“责任分散效应”等说法。它对乱象的归因,确实不乏反思刻度。但就这起“捡拾案”来说,比结论先行更重要的,不是在“素质论”做文章,更不是地域攻击,而是对碎片化真相进行梳理、拼接。

  如果说,这起风波是对社会风气的一次道德测试,那么断言捡钱者都不及格,不免有些贸然。拾金即昧者,固然表现差劲,可他们未必有代表性。要知道,还有许多人慷慨解囊,而痛斥恶行,也成了公众的道德共识。

  有恶意“捡拾”者,更不乏伸出援手的人,这也反映出道德资源的散落格局。在社会中,既有些人站在道德洼地上,也有人践履正义,给社会正能量的储量做加法,个体道德认知参差不齐,再正常不过。若只因某些人捡到钱后,据为己有,就轻佻得出“社会道德下滑”的全称命题,也许是以偏概全。

  “捡拾”血汗钱,易成社会情绪的宣泄口,但在祭出“素质论”前,还需循着细节地图,打捞真相全貌,避免误伤。就算确有哄抢者,动辄把它跟“国民劣根性”挂钩,也还是谨慎为宜。

  佘宗明

  建议

  对还钱者

  掌声鼓励

  路口的监控中,我们看到了不顾交通法随意停车冲出来捡钱的人,扔下电动车跑过来的市民,法律和道德在这一刻集体短路。清醒的我们看到这一幕或许只有愤怒和不堪,但如果将自己置身于现场,能不能经受考验可能也是未知。那些见钱眼开不顾一切的,正是人性中深藏着的本能反应,不为人知的灰暗一面。这样的镜头已经不是第一次看见,1月18日,吉林四平王某拉了一车牛出了事故,一些村民趁机抢牛,抢不走的就割牛腿。除了牛,但凡拉货出事后,车上的水果、鸡鸭等都成了哄抢的对象。眼泪和哀求已经无济于事,那些抢东西的村民都是小老百姓,可为什么面对送上门来的钱财和实物,就变得那么可怕呢?

  谴责固然需要,但更应该思考一个小市民为什么能在瞬间丧失理智,而且一再发生。一间黑屋子如果需要4盏灯才能照亮,那么每关掉一盏黑暗就会扩散。正如人的内心,光明的力量弱一点,黑暗的力量就会得寸进尺。而过后回到真实生活,光明重新填充灵魂,许多人才意识到自己的荒唐。昨天,环卫工、车主陆续还回了几千块钱。对那些战胜自己一时贪念的市民,我们何不给点掌声,他们至少比沉浸在黑暗中至今不愿意还钱、不敢面对内心的人要勇敢。宽容永远比惩罚和谴责更难得,也更有力量。它给迷途的人改错的勇气,也给知错还没改的人一次机会,当然,也是给社会多些希望少些失望的机会。

  何钢

  ■三言两语

  ●的确,“哄抢”定性未必确切,因钱散落的覆盖面较大,又适逢红绿灯交替,场面失序,有些捡钱者不知把钱还给谁。

  ——洪流同

  ●“拾遗不交”的臆断未必就合乎情理。事实上,在现场,不少好心人就帮忙捡钱,及时归还;事后不久,有些捡钱者也主动还钱了。

  ——方爱军

  ●这件事与上海人的素质无关,正如过去一个农民工做了件错事,就给他贴上某省人标签一样,那都是愚蠢的做法。

  ——杨志丹

  ●在金钱的诱惑面前,人没有地域之分,只有善与不善的念头。

  ——谢俊

  ●看着那些路人眉开眼笑、若无其事、仿佛天上掉下来馅饼般地将一张张百元大钞捡走,而没有任何的不好意思、完全不顾掉钱农民工的哭喊,我们真是要为其感到痛心。

  ——包洪明

  ●我们应该为这种行为的发生感到惭愧。

  ——许毅

  ●真不理解,感觉这已经不是捡的概念,而是明抢的范畴了,难道不是哄抢?

  ——马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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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倩、张玉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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