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久前结束的深圳两会上,深圳市政协委员李毅大声质疑:“几千万元花了,就打了几根桩,当这是老百姓家搭鸡窝吗?”按照2009年完成的工程招标方案,这座本来应该在2012年底完工、可供深圳市民欣赏海景、远眺香港的美丽栈桥,直到现在仍然只是几根孤零零伫立在海湾中的巨大桥桩。而这一切,据称都是“符合程序”的。(2月1日《新京报》)
投资三千万,原打算建成一处可以引来如潮人流的美丽海上观景桥,初衷无疑是不错的。可是预算中的资金全部用完了,工期也过了,“观景桥”却还只有几根丑陋的钢铁桩子在那儿,成为地地道道的烂尾工程。可是当局对此并没有反省,觉得这样的结果是很正常与很自然的事,更不会为此担责了,为什么呢?因为一切“符合程序”!
办事要讲程序,这是最起码的原则。不过,讲程序的目的是什么?是为了确促按规律办事,将事情办好。对于建设这样一道景观,从规划、设计、论证、预算、拍板决策,到具体的工程实施,每一步都必不可少。但走这些程序,是要将每一步应该考虑的因素都考虑进去,将所有应该做的工作都做扎实、做到位;在考虑相关影响因素的时候,应该只考虑工程本身的利益,必须做到精益求精、精打细算,决不应该“打小算盘”与偷工减料,谋取个人私利;参加工程程序每一步的人员,不仅应该具有相关的专业知识,还需要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在自己所参加的工作中,充分发挥出自己的知识、智慧,尽心尽力,尽到基本的责任。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最终决策的科学可行,步步为营,为取得最终预期的成效打下坚实的基础。
不知这一切“程序”中的关键内容,相关部门与人员是否都做到了?如果都做到了,还会工程实施过程中两次停工,导致本该完工的景观,成了烂尾工程?官方如今也承认,“前期准备工作中存在论证不足等问题”,这些问题又是什么原因造成的?
从投资三千万的美丽栈桥没有如期完工,却成了烂尾工程之后,官方的态度却是“符合程序”来看,相关部门之所以走程序,实在就是在走过场,同时也是为了一旦出了问题的时候,作为免责的挡箭牌。这无疑是典型的本末倒置。文/陈家沛
(来源: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