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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市长“违反社会主义道德”警示了什么

林伟

2013年01月30日14:07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手机看新闻

日前,经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对云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冯湘勇严重违纪问题立案检查。(2013年1月29日人民网)

记得有哲人说过,真正的高贵不在财富,而在清廉。清廉是道德的基石,贪奢是腐败的根源。世上黄金虽宝贵,为官清廉价更高。可遗憾的是,对于冯湘勇来说,已经再没有“资格”来“探讨”这个问题了。

报道称,经查,冯湘勇在担任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及云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贿赂,数额巨大;多次参与赌博;严重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收受他人所送巨额钱款;违反社会主义道德。

在笔者看来,此报道中最吸引眼球的就是“违反社会主义道德”这一“罪名”。所谓“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就是道德败坏,生活腐化。而综观近年来发生的一些影响较大的领导干部违法案件,有一个不容忽视的共性问题:在经济犯罪的同时,他们还有一个共同的违纪行为,即道德败坏,生活腐化。

正因如此,笔者认为,德兴业兴,德败业败。“违反社会主义道德”无疑是一把自刎的利刃,这一现象的出现,再次警醒我们:加强领导干部的道德建设,是一个现实而紧迫的重大问题。

道德者,行为也。惟有行为高尚才能服众。然而,面对纷繁复杂的矛盾和扑面而来的诱惑,有的领导干部却经不住权力、金钱、美色的考验,心猿意马,神不守舍,想入非非,迫逐名利、斤斤计较,甚至道德败坏,出卖灵魂,走上了腐败的“独木桥”。其中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因为他们的思想道德防线被各种诱惑破坏和侵害,最终导致道德阵地“水土流失”,步入了腐化堕落的深渊。

特别是一些领导干部之所以大肆贪污受贿索贿,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为了满足其包养情妇、“二奶”的需要,为色而贪。权能生钱,钱能生色;色胆包天,欲望无边,什么道德、伦理、脸面,在香风软雨的熏陶下全化为一堆泡沫。如此,他们只能在贪污腐败的泥坑里越陷越深、无法自拔。

当然,为色而贪的最终结果只能有一个:那就是不管他如何各显神通,个人经历和生活如何丰富多彩,都将彻底地毁掉自己的政治生命,彻底地葬送掉自己的“美好”前程。这也恰恰印证了“多行不义必自毙”这句千年古训。

如此说来,道德是建筑在人格基础之上的。没有高尚的人格,难有高尚的行为。所以,早在在延安时期,毛泽东同志就要求全党学习白求恩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精神,做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要达到这样标准和境界,必须把脱离社会道德准则、背离人民利益的一己之利欲、物欲、贪欲、情欲抛弃掉;必须管住生活小节,守住人生气节,从点点滴滴做起,严格自律,靠一分一秒积累,凭一时一事坚守,孜孜不倦地保持高尚追求。唯其如此,才会守住“社会主义道德”的防线,不会步入冯湘勇的后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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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倩、张玉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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