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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日报:莫忘“租友”过年的先天缺陷

雷钟哲

2013年01月25日13:23    来源:陕西日报    手机看新闻

临近春节回家,单身女青年不免又要面对长辈们“催婚”大戏。记者发现,淘宝上不少“出租男友”的网店应运而生,“出租男友”的价格亦不便宜,除了每日600元以上的“租金”,有的还要“包吃、包住、包路费”。(1月17日《西安晚报》)
  其实“出租男友”或者“出租女友”的喜剧,几年前就已上演。只不过很少追踪报道,具体看看有谁借此获得了皆大欢喜的结局,缺乏现实示范的实例。但以我笨想,这个结果很难取得,因为它存在先天的缺陷:
  缺陷一,“出租”需要付出时间、付出精力,同时提供某种服务,这点没错,但这并不是可以收费的理由。因为你出租的不是物品,而是人的身体——尽管也有思想、意识在起作用,但那只是为人这个“道具”服务的。人不是商品,不具有出租的功效。所以这种“租赁”行为,不会受到法律保护;即便签有合同,也是无效合同。
  缺陷二,“出租”违反公序良俗。试想:无论出租女友还是出租男友,都是以欺骗和糊弄为目的的。而欺骗和糊弄的矛头,又都直指自己的父母亲人,这是对伦理的践踏。就算这个欺骗出自善意,可以糊弄一时,收获暂时的欢乐。但过后不娶不嫁,会对亲人造成更大的伤害。
  缺陷三,依靠上网租友,然后双双回家、贸然同行,这会给安全埋下隐患,一旦出现意外伤害,又会因为行为保密、缺乏监督,难以维护自身权益。曾经有过一个“情圣”,专干骗钱骗色的勾当,打着“交友”旗号骗取高额现金,尔后离奇消失,也有网友同他有过那么一段“幸福”时光,甚至爱得死去活来,结果照例上当受骗,“租友”无疑是骗子行骗的良机。
  人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父母催婚,情之使然,完全是十分正常的情形。这其中爱之既切、疼之既深的情感,相信总有一天你会理解。你不妨扪心自问,别人怎么不催你呀?把这种爱不是深藏于心,倍加珍惜,而是租个“男友”或者“女友”,回家去蒙爸妈,请问面对白发苍苍的老人,于心何忍,于情何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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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倩、张玉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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