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合肥团分组讨论现场,庐江县委副书记、县长刁吉润作为省人大代表在会上发了言。庐江县作为全省干部财产公示的先锋,就该县干部财产公示方面的相关工作,刁吉润利用会间休息时间接受了本报专访……(详见本报今日本土3版)
近些年从中央到地方,对官员财产进行公示的呼声一直很高。今年的两会也深切关注此问题,而庐江县的这项工作,目前走在全省的前头,令人瞩目。
早在2011年8月,庐江县就出台了《庐江县拟任副科级干部财产公示实施办法(试行)》,当时对215名拟任副科级干部进行了财产公示。这个顺应民心的务实举措,推行到去年9月,又进一步出台了《庐江县拟任科级干部财产公示实施办法(试行)》,这种面对阳光的坦荡胸怀,值得赞扬。
清廉的政府官员,是不怕接受监督的。而财产公示,是制度上的一个有力保证。阳光下的财产,可以令自己安心,更叫百姓放心。因为政府官员个人财产的意义,不仅关系他自己的生活,更与他管理的地区的所有人相连。
庐江县目前在财产公示上主要做两方面工作,一个是扩面,另一个是扩大公示范围。本报对此十分关注。虽然它只是一个县的举措,但有着广泛的意义。全国很多地区都在推行这项工作,而庐江县越来越深入、越来越细致的做法,所表明的,是他们的信心和决心。在这样一个心态下,我们没有理由不对他们抱有高度的信任。
获得百姓信任的政府官员,是好官员,即便他不再担当任何职务,他也是个好人。从做人的价值上说,“好”,应该是他的主要内涵,包括了很多层面。做官的是少数人,这其实是他做人的一个组成部分。因此,财产公示的本质,含有深切的人文关怀——教人“做官”的同时,也是教你做人。这不是一个冷冰冰的法规,而是涵盖了很多古人训导的行动准则。不仅官员应该遵守,非官员的一切人,也应该从中领悟做人的善道。
对于此事,本报不能不为庐江县叫好。省人大代表屈凤丽、省政协委员戴小华、省政协委员赵峰先等人,都为庐江县的举措提出有益的建议和赞扬。本报在新闻报道中所提及的很多内容,是切实的、可行的,它将产生的良好效果和影响,也是必然的。 本报首席评论员 张小石
(来源:合肥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