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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要给法律信仰注入正能量

2013年01月22日09:14    来源:广州日报    手机看新闻

  因代理海南三亚一农场83名职工相关农场经营权案子被法院以超过诉讼时效两审均判败诉,59岁的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刘景一带领职工到三亚市信访局门前跪访。这一跪在政府和民间引起了截然不同的反应。政府方面,法学教授的跪访效果并不明显,那些农场职工至今也没有收到政府方面协调的信息。而在全社会,则引发了人们激烈的讨论,即关于今天我们如何看待与对待法律的讨论。

  毫无疑问,我们全社会正在努力建设法治社会。而法治社会之建成与否,一个重要的标志就是全社会是否能够保持对法律的信任、尊重直至信仰。人们对于法律的信任和尊重不是与生俱来的,正如人们对于某个人的信任与尊重也不是与生俱来一样。人们对于某个人信任和尊重的建立,取决于这个人一以贯之地保持公正与诚实,不欺骗他人,并且能够使别人在他这里获得帮助。其实对法律而言,道理亦是如此。而对法律的信任和尊重形成之后,又经过时间的积淀,就会渗透到每个人的血液当中去,上升成为信仰。当法律成为一个国度普遍的信仰,法治社会就不期而至。

  遗憾的是,刘教授下跪的事情正在告诉我们,虽然建设法治社会、依法治国诸如此类的目标与口号已经提出很多年,但现实困境依然存在。人们遭遇到一些自身不能解决的问题与矛盾时,还没有学会利用法律渠道来解决,而是习惯性地通过一些潜规则、灰色的手段寻求解决:或是找熟人、托关系,或是跳楼、跳桥,或者组织群体性的“散步”等方式。另外就是信访。刘景一的惊天一跪表明,不仅是普通民众,连法律人也失去了对法律的信仰,这更加令人感到痛心。连法律人都不信仰法律了,法治社会何时才能实现呢?

  无数的经验和现实已告诉人们,法律会失灵,而其他的手段却往往是有效的。当法律不能满足人们公平的诉求,人们就会诉诸其他途径,其中包括法学教授刘景一。

  但社会又需要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法律及其有序的运行,是解决社会矛盾、维系社会正常运转,效率最高、成本最低的手段。当人们失去对法律的信任、尊重和信仰,社会矛盾即使能够得到解决,但个人、社会却要付出沉重的成本。而如果当矛盾积累到很严重的程度,产生的某些高成本,社会恐怕都会难以承受。

  所以我们急需建立人们对于法律的信仰。在中国的现实语境中,最需要的是公正的司法。当人们从一个又一个司法过程中,获得了切实的帮助,体会到了公平正义,对法律的信仰自然会在人们的心目中、在全社会建立起来。一个良善的社会或可期待。这需要我们每一个人的努力,自然也需要刘景一这样的法律人的努力。他率众下跪的行为,固然是事出有因,但却是在消解人们对于法律的信仰。作为一个法律人,这样的角色是不能够被人接受的。因为人们总是希望,法律人还是应该给法治建设一些正能量为好。(周云)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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