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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晚报:拿什么鼓励公民收养孤儿?

张贵峰(湖北职员)

2013年01月11日11:00    来源:山西晚报网    手机看新闻

  民政部针对河南兰考火灾事件发表回应称,中国现有孤儿61.5万名,由官方收养的仅10.9万名。并表示“将积极推动修订完善相关法律制度,进一步鼓励公民收养”。(本报昨日19版报道)

  应怎样“进一步鼓励公民收养”,以便根本改变“袁厉害式收养”所暴露的孤儿收养困境?在笔者看来,这里有必要遵循这样一个总体思路:“尽量放松公民收养管制、全面强化政府收养服务”,如果用更通俗直白的语言归纳,即在孤儿收养问题上,尽可能确保做到“公民出力,政府出钱”。

  之所以必须遵循这一思路,主要基于这样两方面的基本事实和理念。一方面,对于孤儿来说,家庭而不是福利院、(养)父母而不是政府工作人员,才是他们最缺乏也最迫切需要的,这诚如民政部官员表示的,“福利机构养育不是最好的方式,家庭寄养方式,有利于孤儿回归家庭、健康成长”。另一方面,从整个国家角度看,保障孤儿的基本权益、为其生活福祉兜底“埋单”,又绝非仅是公民的个人责任,而首先和主要是一种国家和政府责任。

  进一步具体分析,所谓“放松收养管制”,也即要改变目前“公民收养条件过高”的不合理状况。其一,现行《收养法》中的一些缺乏足够合理性的收养限制条件,应尽可能地予以删除,如收养人必须“无子女”“只能收养1名子女”等,“爱心妈妈”袁厉害有3个亲生子女,不也25年抚养了上百名弃婴吗?其二,对《收养法》中一些虽有合理性但过于笼统的收养条件,既要进一步明确细化、增加现实可操作性,也要避免门槛设置过高,如所谓的“收养能力”,笔者以为,就应该使之更具现实人情的合理性,而不宜简单拘泥于“学历”之类生硬标准,袁厉害没有任何学历、“几乎不识字”,但谁又能否认她的收养能力?

  至于 “全面强化政府收养服务”、确保“政府出钱”,首先在政府服务和“出钱”的总体规模力度上,必须确保投入充分。袁厉害25年收养上百弃婴,从当地政府那里得到仅是20份月均七八十元的所谓低保,这对于孤儿尤其残疾孤儿抚养来说,显然连“杯水车薪”都算不上。而目前国家的孤儿养育标准(福利院和家庭抚养分别为每人每月1000元和600元),同样也谈不上多么充裕。众所周知,在生活成本不断提高的今天,“养孩子”实际上已是一项相当不菲的生活成本,按此前许多媒体的调查,这一成本目前在我国至少平均在每年2万左右。但是对于国家政府来说,即使年人均2万,无疑又不存在负担不起的问题,全国孤儿61.5万,总共不过才120多亿。要知道,仅2012年福利彩票筹集的公益金,便高达464亿,全国财政收入更是预计超过12万亿。

  其次,在具体的政府“出钱”内容上,也应尽量全面、无遗漏。如除了基本的孤儿生活费,在孤儿医疗、教育、就业等各方面,也应给予全方位的资助优待,如由政府为孤儿医保完全埋单、给予更优惠的报销待遇,免除孤儿的一切学费、实行彻底的免费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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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倩、张玉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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