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各大传媒对6月21日发生在南京江宁区泉水新村2女童被饿死的悲剧,纷纷发表文章议论,然而,大部分文章虽然慷慨激昂,但却剑走偏锋进行误导,把女童的死亡归咎于社区和警方未尽到责任,有的甚至还批评邻居的“冷漠”,而对真正罪大恶极的2女童父母,却似乎可以“忽略”,实在怪诞之至。
无庸讳言,2个女童活活饿死,其情颇惨,令人痛心,但是,究竟谁最该对女童惨死负责?我认为首恶便是她们的父母、一对禽兽夫妻、两个人渣!这对禽兽夫妻,一边堕落吸毒,一边超计划生育,而生了孩子后完全不负责任,不思挣钱养育孩子,如此父母,丧心病狂。女童父亲因容留他人吸毒而被逮捕服刑,逃避了养育女儿的责任;女童母亲乐某因吸毒本应入狱,政府考虑到幼女尚在哺乳期,无法执行逮捕,让她在家带孩子,当地政府还给予每月800元补助,如果安分守己,也足以让母女3人温饱,然后乐某却将政府补贴款乱花(可能买毒品),将亲生女儿紧锁于家后弃家外出多日,才致惨剧发生。古话说虎毒尚不食子,女吸毒者乐某将政府抚养其孩子的补助款挥霍(尽管钱不多),又遗弃孩子,任其活活饿死,这类人还有半点人性吗?作为成年人,不论其吸毒与否,她应知道自己的行为是要导致饿死孩子后果的,所以害死女儿的主观故意十分明显,现在公安机关以故意杀人罪将其逯捕是完全正确的。
当前社会上这类人渣夫妻个别,他们明知自己无能力养育多子女,依旧不负责任超计划生育,有的离异时不要孩子,有的离家出走或走上犯罪道路遗弃孩子,把养育孩子的责任推向其他亲友、推给社区或救济部门,这类人渣造成社会不安定,但现行法律却很“宽容”,常常既不剥夺他们对孩子的监护权,又不追究遗弃罪、虐侍罪,人渣反而很“逍遥”,他们把法律视为儿戏,社会反而只能“迁就”他们。这是法律不健全或执法不严造成的后果,
许多“舆论枪手”写文章“谴责”当地社区和公安不作为,“谴责”邻居“冷漠”,这是乱打横炮。当地政府在对待吸毒者乐某问题上是尽责的,让她不入狱在家带孩子,又是给钱,而且考虑到乐某的行为,补助款分几次发给,民警及社区人员经常去探望。有网友指责说,当初就该剥夺乐某的监护权,其实这是说说容易,执行起来很难,首先,若当初乐某事发后表态“愿改悔”,而且显出“诚意”,就很难剥夺其监护权,况且幼女尚在哺乳,强行让她与生母分离,亦不人道;其次,哺乳期幼童失去生母监护,需解决哺乳问题,只能送儿童福利院,其手续也较麻烦,在乐某有能力养护孩子情况下,送孩子去福利院的条件并不具备。
至于社区和邻居的“冷漠”,真认起理来,也难以站得住。一是乐某并非管制分子,也未监视居住或软禁,她有行动自由,进出无须向社区报告,故她弃家外出,很难在第一时间、第二时间被发现;二是她有公民权,她的家并不是别人随便可入户察看的;三是邻居的关心,应在受到责任指定后才有权即时关注乐某一家的动态,而一般的邻居关系则较难做到,毕竟各家有各家的事,况且也不适合做这种事。四是乐某本身是吸毒者,又犯法,这种人,哪个邻居喜欢与她亲近?人们对其家疏于关注也在情理之中。
现在,因媒体的鼓噪,故意杀人的乐某却不被提起,网民只去追责政府、社区、邻居,却不去“人肉”这对“人渣”,实在是偏离“主题”太远。我认为,根本的问题是应歧强大舆论揭露这对禽兽父母的罪行,并给予法律严惩,从而让那些类似的“人渣”惧怕起来。不能将罪犯的行为都归咎于社会,那样做,维护的是假正义,结果是在为罪犯开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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