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熱評:“僅退款”退場,該如何“善后”?

“僅退款”退場了?據報道,多家電商平台將全面取消“僅退款”,原有的“退款不退貨”申請,將交由商家自主處理。
“僅退款”將成歷史,有跡可循。針對平台濫用“僅退款”規則,造成商戶款貨兩空的突出問題,監管部門在今年全國兩會期間回應稱,“將督促平台明確規則的適用范圍和具體情形”。如今,多家電商平台化共識為行動,意味著“僅退款”將逐漸淡出。
何謂“僅退款”?據報道,該服務自2021年由拼多多最先推出,“消費者完成網購交易后,可直接選擇退款而無需退貨,通常適用於產品質量問題較大的情況”。此后,逐漸發展為行業慣例。
應該說,“僅退款”的設計初衷有其積極意義,一來可有效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二來可有力震懾一些商家,使得他們不敢以次充好。有了“僅退款”,消費者少了后顧之憂,在平台購物更趨積極,無疑可提升平台的人氣。
但是,“僅退款”也被一些消費者濫用、亂用,比如通過鑽空子來牟利。在這個過程中,甚至催生了職業“薅羊毛”群體,他們把“僅退款”當成了牟利工具,無所不用其極,大發不義之財。商家款貨兩空,叫苦不迭。
對此,有平台提出“嚴厲打擊惡意僅退款和‘薅羊毛’行為”,並優化惡意退款處理機制,對商家申訴成功的案例優先補償,同時關閉惡意買家的僅退款權限。從現實反饋看,此舉受到商家歡迎,也遏制了“薅羊毛”群體的不當行為。
電商平台有責任維護用戶的合法權益,也有權利提升用戶的消費體驗,但是不能“拉偏架”,不能讓商家吃虧。從這個角度看,取消“僅退款”是一種糾偏,也是商業生態回歸理性的體現。
需要厘清的是,平台取消“僅退款”,並不等於在實際操作中,“僅退款”就完全不存在了。據報道,電商平台售后一般設有“退款無需退貨”和“退款退貨”入口,“僅退款”政策取消之后,平台或將隻保留“退款退貨”,“收到貨”情形下退款是否退貨將由商家與消費者協商決定。換言之,如果商家覺得“僅退款”劃算,在與消費者友好協商后可允許消費者不退貨而能拿到退款。
取消“僅退款”,並不意味著平台對用戶權益不再保障,也不意味著對無良商家撒手不管。如果用戶購物遇到欺詐,平台有責任及時出手﹔如果無良商家坑騙消費者,平台亦需秉公處理。
不久前,中辦、國辦印發《提振消費專項行動方案》提出,“高質量供給創造有效需求,以優化消費環境增強消費意願,針對性解決制約消費的突出矛盾問題。”一定程度上說,取消“僅退款”是優化消費環境的應有之義,對維護市場秩序、淨化消費生態都有意義。
事實証明,商業文明的進步,往往建立在買賣雙方互信互惠的基石之上。當“薅羊毛”的門檻抬高,商家與消費者的博弈依賴於規則,不僅平台是贏家,整個消費市場都是贏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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