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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熱議:試用期不是“廉價期”

賀迎春
2023年11月10日15:06 | 來源:人民網-觀點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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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據《工人日報》報道,一些用人單位將試用期當作“廉價期”,存在克扣勞動者工資、不按規定繳納社保、多次約定或任意延長試用期甚至隨意辭退勞動者等問題。對勞動者試用期權益,網上也流傳著“試用期要避的坑”這類貼文,提醒求職者別“踩坑”。

      每個人的勞動都需要尊重,試用期當然不應是“廉價期”。要解決種種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問題,離不開較真。惟有如此,才能推動問題真正解決。

      原本試用期是為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向選擇所設定的期限。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在法律關系上,試用期員工和轉正員工並無差別。《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對試用期權益的保護早有明確規定。

      不懂法、無所謂、怕麻煩、怕報復、成本高……這些因素基本上是試用期員工不願意去維權益的原因,不敢也不願意去較真。

      其實,對於勞動者而言,維護權益既天經地義,自身權益也首先得靠自己來維護。試用期員工往往初涉職場,學會維權對他們來說也是必修課。一次“較真”嘗試,贏得的是尊重,維護的是權益,將來職場之路更能行穩致遠。一次“較真”成功,會鼓舞很多人,倒逼用人單位改進工作,推動形成尊重勞動者權益的社會氛圍。再說,正如網友戲言“維權應該人手一本勞動法”,維權於法有據,不是胡攪蠻纏,很多擔心是沒必要的。

      對於監管者而言,維護試用期勞動者權益本身就是責任所在。需要用抓石有痕、抓鐵有印的決心去“破題”“解題”。要加強對用人單位監管,加大違法成本,讓其不敢“坑”、不能“坑”﹔可以定期對用人單位用工情況進行暗訪和抽查,加大違法情況的曝光,讓損害勞動者權益的行為暴露在政府和公眾的多重監督之下﹔積極推動科技賦能監管,運用大數據、區塊鏈等技術加強對用人單位勞動合同、招聘流程的監督,促使企業試用期員工管理依法依規﹔要暢通勞動者維權渠道,降低維權成本,保護維權行為,讓勞動者懂維權、願維權、敢維權。

      對於用人單位來說,也需要“較真”。要與“假試用真用工”等私心“較真”,要與不規范的管理、執行政策時打折扣的行為“較真”。

      在“較真”中構建和諧勞動關系,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責編:趙春曉、曲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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