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財評:套路多吃相難看,“雙十一”營銷要回歸本質
天貓“雙十一”開售第一小時,超過2600個品牌成交額超過去年首日全天﹔京東“雙十一”開場4小時,生活繳費訂單量同比增長8.8倍﹔蘇寧易購“雙十一”期間,全渠道以舊換新人數增長74%……一年一度的“雙11”電商購物節,再次激起大家的消費熱情。
然而,細心的人們會發現今年“雙十一”各大平台在公布數據時都非常謹慎,不再把成交額奉為圭臬。
究其原因,一是多年來,“雙十一”的成交額在屢創新高、獲得無數曝光的同時,也一步步走向高處不勝寒的窘境。隨著消費者理性消費的回歸,打破紀錄創造奇跡的難度越來越大。
二是“雙十一”神話的背后充斥著很多亂象。擅發營銷短信、虛購原價、二選一、刷單炒信、虛假評價等,都是成交額壓力導致的平台、商家動作變形,甚至違法違規。一些消費者在“買買買”中得到的不是快感,而是憤怒。不少人吐槽:“說好的最低價都去哪了?”
比如,某投訴平台出現大量關於FILA品牌的投訴,主要投訴內容是商家欺騙消費者,在承諾預售價為最低價后放出優惠力度更大的優惠券。匡威品牌也存在預售價格高於直接購買價格的情況。
聲稱預售期優惠力度最大,實際預售價卻高於直接購買,簡直把消費者當猴耍,難怪受到傷害的消費者怒火中燒。套路,都是套路!這種伎倆並無“技術含量”,商家吃相難看,既得罪了消費者,又敗壞了自身形象。
樹立品牌極其不易,那些口惠而實不至的商家,唱的這一出,就不怕砸掉品牌?
值得一提的是,市場監管總局日前下發的《關於規范“雙十一”網絡促銷經營活動的工作提示》指出,禁止採取“先提價后打折”、虛構原價、不履行價格承諾等違法方式開展促銷。該文件還提出“杜絕虛假宣傳”“妥善化解網絡消費糾紛”。而一些商家推出的商品預售價卻高於直接支付價,屬於不履行價格承諾,涉嫌虛假宣傳,侵犯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審視相關商家的這些套路,可從三個層面展開。一個是,這些做法涉嫌違規違法,絕非小事。正如業內人士所稱,若商家聲稱預售期的價格是全年最低價,但實際預付價高於直接支付價格,屬於虛假宣傳,違反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的誠實信用原則。
顯然,當初消費者之所以心甘情願掏錢預購,就是因為相信商家的承諾,看中了所謂的“預購最大優惠”。如果不是最大優惠,消費者犯不上先支付定金。蒙蔽消費者,欺騙消費者,這樣的商家應付出失信代價,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再一個是,監管部門有責任及時亮劍,依法依規懲處不法商家。一些商家為了眼前利益,一再坑騙消費者,不把監管部門的禁令放在眼裡,也對法律置若罔聞,誰給的底氣?對那些不守法守規的商家依法從嚴處理,罰得他們肉疼,他們還敢拿禁令不當回事?故此,面對消費者的呼聲,監管部門要從速從嚴處置,給弄虛作假商家一些顏色看看!
最后,應健全維權渠道,消除消費者后顧之憂。平台上的商家那麼多,難免有一些害群之馬,面對害群之馬,絕不能任其為所欲為,而是必須除之。按照購物平台的保價服務標准,消費者在發現商品實際支付價格更低后,有權向商家提出退款。但從調查可知,消費者維權之路常常頗為艱辛,相關商家極其傲慢,愛理不理,乃至變著法子折騰消費者。對此,平台需主持公道,而不能跟商家穿一條褲子。
商家為所欲為,平台不能熟視無睹。據不完全統計,一些電商平台年年“雙十一”都被監管部門約談,但亂象依然不少。問題出在哪裡?不能說平台把約談當耳旁風,但從現實反饋看,一些平台顯然缺少足夠的誠意和行動消除電商亂象。以刷單炒信、虛假評價為例,這種亂象存續多年,消費者很有意見,監管部門也一再點名,但是一些平台上的刷單炒信、虛假評價現象仍然大行其道。
人無信不立,業無信則不興。靠坑騙拐騙不可能行穩致遠。從最初“剁手”“薅羊毛”式的購物狂歡,到如今理性消費、品質消費漸成主流。消費升級的同時,“雙十一”更應該把真誠奉獻給消費者,加快從營銷導向切換到科技導向,從流量大戰、銷量大戰變為“含科量”大戰,成為平台和商家展示一年來“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成果的節日,成為品質和科技雙重導向的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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