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跑出考場的高考考生在大庭廣眾之下向班主任下跪,這樣的場景確實挺刺眼,讓不少人不太能接受。但從法律和個人權利角度說,考生以向班主任下跪的方式表達感恩之情,對這種跪謝班主任的選擇和表達方式,作為普通人的我們可以不認同、不支持,但應當予以尊重,不應冷嘲熱諷,更不宜批判。
每個人表達感恩的方式方法不同,人人都有屬於自己表達感恩的方式方法。對個人不同的表達感恩的方式方法和選擇,隻要沒有違反法律法規和社會道德,那麼外人就應該予以尊重,無權說三道四、指手畫腳。
從法律層面講,法律廢除跪拜禮,只是意味著跪拜禮不再是一種義務,不能強迫他人行跪拜禮,並不等於自願、主動行跪拜禮屬於不合法行為。是否行跪拜禮說到底屬於個人的權利和自由,一個人有權選擇行跪拜禮,也有權拒絕行跪拜禮,要不要跪拜他人完全看個人意願。
我們需要清醒地認識到,在倡導人格獨立、平等價值觀的現代社會,對高考考生跪謝班主任的這種感恩方式,不宜提倡。不能因為考生跪謝班主任是一場感恩教育的加試,就鼓吹學生跪謝老師,更不能讓感恩教育演變成跪拜老師的表演。感謝師恩的方式有很多種,畢業后多與老師聯系、常回母校看看、回報母校、傳承老師的價值觀等,並不是隻有跪拜一種方式。
作為剛剛完成成人禮的高考考生懂得感恩,這是難能可貴的,但在感恩的方法上應當選擇更有意義的形式。如何正確做到這一點,就需要全社會、學校和家庭在開展感恩教育時,多一些科學、正確的引導。
考生跪謝班主任,我們應當予以尊重,但不宜提倡和鼓吹學生跪謝老師的感恩方式,學生感謝師恩不必非得跪拜班主任、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