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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去玩,罰你在家”算育兒良方?

蔣萌

2020年01月02日17:03  來源:人民網-觀點頻道
 

“我們去玩,罰你在家”算育兒良方?  

背景:據報道,2019年12月31日,微博上一位百萬粉絲的育兒博主因為自己教育孩子的方式引發熱議。起因是她發微博說,自己6歲的女兒沒有完成“學習任務”,按照之前的約定,全家其他人開車去珠海長隆游玩,唯獨把女兒一個人留在廣州的家裡。

新京報發表張立美的觀點:這名擁有百萬粉絲的育兒博主,在微博上洋洋自得地傳播這種“育兒經”,有可能誤導其他家長效仿,給孩子的成長帶來嚴重的安全隱患和風險。孩子生性好動,好奇心和探索能力比較強,但又缺乏足夠的自律和控制能力,生活經驗明顯不足,防范能力、保護能力比較差,對危險的認知與大人不同。將6歲孩子一個人獨自留在家中一整天,容易發生意外事故。這些年來,全國各地發生了很多起因家長將孩子獨自留在家中而發生的玩火成災、墜樓、觸電等慘劇。全家人出去游玩,6歲女兒受懲被單獨留在家裡,實質上是隻談學習不談感情,可能讓孩子產生恐懼感,感受不到父母的愛,給孩子留下童年陰影。而且,很容易激發出孩子的逆反心理,不利於建立和諧、和睦的親子關系,不利於孩子的身心健康。歐美發達國家普遍立法規定兒童、幼兒必須時時有人照看,父母將兒童、幼兒獨自留在家中是違法行為,一旦有人報警,父母將受到處罰,輕則警告,重則剝奪監管權。從這個角度說,我國保護未成年人的法律應當往這個方向努力。總之,安全是育兒的基礎,任何育兒方法都要以保護孩子的安全為前提條件,家長不能有僥幸心理,法律也要對危害兒童安全的“育兒經”說“不”。

小蔣隨想:從“虎媽”“狼爸”,到懲罰性“小鬼當家”,有關父母對孩子都挺“狠”,宣揚的都是“為了孩子好”。劍走偏鋒的育兒方式,雖然引發了一些爭議,但也可能獲得擁躉——本例的博主有“百萬粉絲”,有沒有“水分”不好說,可保不齊有其他父母學她的“招數”,這種“示范效應”值得警惕。在教育孩子的問題上,父母固然有“自主權”,但任何權利都不是無限的。孩子也具有獨立人格,孩子同樣擁有不容侵犯的權利。6歲女童“學習任務”有多少,外人不得而知。如果“任務”本身“不可承受”,再和心智不成熟的娃娃簽“不平等條約”,當媽媽的不臉紅嗎?“我們去玩,罰你在家”算是督促學習的“好方法”?難保不會給孩子留下恐懼性的心理創傷。更不用說,把6歲小女孩鎖在家裡,讓她自己用電、用火、眺望窗外的潛在危險……有人建議立法,規定父母不能將孩子單獨留在家中。初衷雖好,也要考慮雙職工家庭在寒暑假時如何安置孩子,父母外出打工不得已讓孩子“留守”等現實。這之中,不得已並努力安頓孩子和故意懲罰並消極照顧孩子,顯然是不同的。維護未成年人權益,應努力改善留守兒童的生活狀況,促使家庭團圓,也要對不負責、太狠心的父母“亮黃牌”。某些父母以“愛的教育”的名義做不利於孩子的事,不能被容忍。維護網絡空間的健康氛圍,對傳播宣揚不當言論的博主,有關平台也該履行自身責任。

 

小蔣的話:大家好,我是小蔣 。國事,家事,天下事,天天都有新鮮事。你評,我評,眾人評,百花齊放任君看。觀點 各有不同,角度各有側重,隻要我們尊重 客觀、理性公正。

(責編:段星宇、董曉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