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報:推進ETC不能 從提速變成添堵

2019年12月26日08:05  來源:南方日報
 
原標題:推進ETC不能 從提速變成添堵

  ■吳慧珺 周暢

  推進ETC是為了給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費站打下基礎,便利百姓出行。年終歲末,很多地方ETC年發行任務進入倒計時,但個別地方開啟“花式”急推模式,借發行ETC之名,行形式主義之實,把推進ETC從提速變成添堵,政策執行跑偏走樣。兩節來臨,全國車輛將集中上路,一些地方的偏激做法可能會引發大面積擁堵與交通事故,應及時予以糾正。

  今年5月23日,交通運輸部辦公廳印發《關於大力推動高速公路ETC發展應用工作的通知》,提出“到2019年年底,各省(區、市)汽車ETC安裝率達到80%以上,通行高速公路的車輛ETC使用率達到90%以上”。推進ETC是深化收費公路制度改革,提高綜合交通運輸網絡效率,降低物流成本的重要探索,是利國利民的好事,但一些地方僵化執行政策,導致怪象叢生。

  有的地方打出“未安裝ETC、不響應國家號召的車輛,不歡迎使用高速公路”的雷人標語﹔有的地方直接告知車主,不開放人工通道,沒有ETC不得上高速﹔有的地方隻開設一兩條人工道口,堵車長龍排上高速也視而不見﹔更有甚者,連高速公路ETC車道都沒有,地方機關卻被攤派了安裝指標……種種怪象的背后,既是形式主義痼疾,也是亂作為的典型。

  ETC不是車輛能否上高速公路的許可証。而脫離實際的“運動式”推進ETC,反映出基層治理的困境。發行ETC是好政策,但好政策要落實好,執行不能跑偏,如果變推廣為強制,變多選題為單選題,隻會把好事辦砸,損害群眾利益,降低獲得感和幸福感。同時,人工通道的存留也是保障車主平等享受路權的體現。一些地方懶政怠政,前期調研不充分,搞“一刀切”關閉人工通道,光靠政策強推ETC,忽略配套保障,不僅損害政府形象,更傷害群眾感情。

  如何更好落實國家政策並兼顧群眾呼聲,是對基層治理能力的考驗,也是當下提升社會治理能力的“思考題”。推進ETC,不能一禁了之,而應一切從實際出發,給群眾更多選擇的權利。應改變強推急推思維,講究方式方法,切實防止形式主義,把政府職能轉變落到實處,辦好“上高速”這件關乎大眾民生的“小事”。

(責編:仝宗莉、董曉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