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網友反映的教師招聘存在“學歷歧視”問題,河南許昌市教育局近日回應稱,不存在這一現象,招聘對象有三類:一是國家規定的“雙一流”院校及河南大學、河南師范大學本科及以上應屆及上一年畢業生﹔二是市直普通高中招聘高級職稱教師和優秀一級、二級職稱教師﹔三是教育部直屬師范院校公費師范畢業生。
這樣的“不歧視”回應還真讓人匪夷所思。真正的“不歧視”,應當是不管是“雙一流”院校畢業生、教育部直屬院校畢業生還是普通院校畢業生、地方師范院校畢業生,全都給予公平競爭的機會,以真本事而不是以學校出身論英雄。而像許昌市教育局這樣,以是否“雙一流”等出身論英雄,對於普通院校學生不給其公平競爭的機會,這是典型的“唯學校論”,是赤裸裸的學歷歧視。
事實上,對於“學歷歧視”,我國法律法規上並不缺乏規制措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明確規定“受教育者在入學、升學、就業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權利”。此外,在2013年,教育部發布通知明確要求,凡教育行政部門和高校舉辦的招聘活動,嚴禁發布含有限定985高校、211高校等字樣的招聘信息,堅決反對任何形式的就業歧視。這種隻招“雙一流”而不招普通院校畢業生的做法,不僅是公然的歧視,也涉嫌違法亂紀,必須在果斷糾正之余對相關責任人問責,絕不允許以“四部門決定”“集體研究”等任何形式把不法意志凌駕於法律之上、破壞法律。
需要注意的是,隻招“雙一流”或“985”“全日制”等學歷歧視現象,已在社會上產生了不良影響。在高考錄取率空前提高的情況下,高考壓力非但沒有減輕,反而比先前更重,乃至很多孩子從一出生就圍繞著高考指揮棒轉,中小學生壓力無論怎麼減也減不下來,就是學歷歧視在背后作祟。
各種減負政策失效、中小學生壓力怎麼也減不下來,就是沒找對病根、與真實病症南轅北轍。可以說,如果學歷歧視現象得不到有效治愈,不但減負政策不會有效果,而且無論如何進行高考改革也沒有用。因此,必須深刻認識學歷歧視的違法性與深遠危害后果了。相關部門採取有效措施進行治理、遏制,不能任其愈演愈烈而坐視不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