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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大家手筆:健全黨的全面領導制度至關重要

李佑新
2019年12月05日05:19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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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決定》強調“堅持和完善黨的領導制度體系,提高黨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水平”,並就此提出6個方面的制度建設要求。其中,“健全黨的全面領導制度”,事關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根本方向和根本保証。

  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最大優勢,黨是最高政治領導力量。黨的領導是全面的,黨政軍民學、東西南北中,黨是領導一切的。總攬全局、協調各方,是對我們黨的領導地位的科學界定。習近平同志強調:“堅持和完善黨的領導,是黨和國家的根本所在、命脈所在,是全國各族人民的利益所在、幸福所在。”歷史和現實都表明,我們黨強大的全面領導能力,來自以馬克思主義為指導,能夠科學把握社會發展規律、歷史發展趨勢,制定科學的行動綱領﹔來自黨沒有自己的特殊利益,能夠代表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來自在長期的奮斗歷程中形成的優良傳統和作風,能夠保持同人民群眾的血肉關系﹔來自嚴密的並不斷完善的制度和組織紀律,具有強大的執行力﹔來自自我革命精神,勇於刮骨療毒,永葆黨的肌體健康﹔等等。

  健全黨的全面領導制度是新中國成立70年來我們譜寫中華民族壯麗史詩的制勝密碼,也是新時代統攬“四個偉大”、戰勝各種風險挑戰的必然要求。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這一科學制度體系中,黨的全面領導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黨的全面領導制度健全了,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就抓住了關鍵。黨的全面領導要落實到國家治理各領域各方面各環節。為此,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決定》對健全黨的全面領導制度作出明確規定,提出三個“完善”。一是完善黨領導人大、政府、政協、監察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武裝力量、人民團體、企事業單位、基層群眾自治組織、社會組織等制度,健全各級黨委(黨組)工作制度,確保黨在各種組織中發揮領導作用。二是完善黨領導各項事業的具體制度,把黨的領導落實到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各方面。三是完善黨和國家機構職能體系,把黨的領導貫徹到黨和國家所有機構履行職責全過程,推動各方面協調行動、增強合力。這三個“完善”將使黨的全面領導更加具體、更加明確。

  制度的生命力在於執行。健全黨的全面領導制度,必須嚴格遵守和執行相關制度。習近平同志指出,“要強化制度執行力,加強制度執行的監督,切實把我國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我們必須把提高制度執行力擺在突出位置,保証各項制度落地生根,使各項事業的發展都始終自覺貫徹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根本要求,將黨的全面領導的制度優勢更好轉化為治理效能。

  現在,我們比歷史上任何時期都更接近、更有信心和能力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目標。越是接近民族復興的目標,黨和國家事業發展的任務就越繁重,就越要加強黨的全面領導。

  (作者為湘潭大學毛澤東思想研究中心主任、教育部“長江學者”特聘教授)


  《 人民日報 》( 2019年12月05日 09 版)

(責編:馬昌、仝宗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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