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江晚報:避免新技術傷人,需要倫理和法律約束

陳江

2019年11月18日08:03  來源:錢江晚報
 
原標題:避免新技術傷人,需要倫理和法律約束

如果缺乏倫理和法律管束,新技術一旦被不正當應用,用來滿足人們低俗骯臟的目的,那不是人類之福,而是技術墜入黑暗。

如果我們的私密空間被人偷窺,被放到網上圍觀,那麼,我們是否應該探究下隱私安全邊界?

最近,公安部通報了浙江警方破獲的一起針孔攝像頭專案。杭州一女租客在出租房內打掃衛生時,發現床對面的插頭裡裝有攝像頭遂報警,由此揭開了針孔攝像頭從開發到生產銷售一條龍的產業鏈黑幕,浙江警方開展全鏈條式打擊,端掉了深圳的制售窩點。此事再次將針孔攝像頭偷拍事件拉入了公眾視野。

僅在今年上半年,各地媒體就連續曝出在酒店房間、自助銀行、優衣庫試衣間等發現針孔攝像頭的新聞,掀起軒然大波,一時之間,針孔攝像頭晉級成為偷拍的代名詞。現在,針孔攝像頭又探進了出租房的臥室。

近年來,隨著通信技術和電子產品的迅速發展,攝像器材越做越小、越做越隱蔽。我們享受到科技帶來的便利,也慢慢看到了其被違法者所利用的另一面。

因為器材越來越隱蔽,越來越不容易被發現,偷拍行為也更容易逃脫監管。這門偷拍的生意已經越做越大,漸漸形成一條黑色產業鏈。這對公眾的隱私安全造成了更大的威脅。

對於偷窺和偷拍行為,目前有《治安管理處罰法》可作為處罰依據。其中規定: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處以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可以並處五百以下罰款。顯然,這樣的處罰力度比較輕,偷拍的法律成本非常低。

偷拍隱私行為為何屢打不絕、屢禁不止?在回答這個提問時,浙江省網絡與信息安全通報中心主任黃海濤用了十三個字:有利可圖,門檻不高,打擊難度大。

互聯網時代,人們的隱私似乎越來越少了,而針孔攝像頭等新技術又加劇了這種趨勢。新技術增加了人們滿足欲望的手段,而為滿足欲望一些人根本不擇手段。小小的針孔攝像頭,到了圖謀不軌的人手裡,被隨處濫用,成了作惡工具。

因此,倫理視角下不可回避的問題來了:技術進步了,社會和人性就做到隨之進步嗎?

針孔攝像頭遍及酒店、民宿、出租房和公共場所的現象,其實隻能說明,技術本身只是實現人類生存的一種工具,怎麼使用它關鍵看在誰的手裡、被誰掌握以及如何被限制。

如果缺乏倫理和法律管束,新技術一旦被不正當應用,用來滿足人們低俗骯臟的目的,那不是人類之福,而是技術墜入黑暗。就像漫威世界中的“無限手套”,滅霸一個響指,消滅了半個宇宙,可是英雄們戴上它,打個響指,就把一半的生命帶了回來。

(責編:董曉偉、曲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