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報:以嚴格管理涵養養犬文明

2019年10月16日08:18  來源:南方日報
 
原標題:以嚴格管理涵養養犬文明

養犬看似是小事、私事,實則是關乎城市文明的大事、公事,每一座城市都應當提升養犬管理水平,涵養城市養犬文明。

近日,廣州、深圳兩地不約而同發布有關養犬管理新規的征求意見稿。一個是將提交廣州市人大常委會審議的管理條例(修訂草案),一個是深圳市城管部門自己制定的管理規范,雖然在實施主體以及法規的權威性方面有所不同,但共同特征是管理更加精細、處罰更加嚴厲,也向社會釋放出以嚴管重罰倒逼養犬文明的強烈信號。

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以及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們的興趣愛好日趨廣泛,養犬人群不斷增多。但由於部分養犬人的不規范、不文明養犬行為,也給別人生活造成了干擾,給城市管理帶來了挑戰。無証養犬、吠聲擾民、隨地便溺等現象屢見不鮮,更有一些大型犬、烈性犬的主人在遛犬時不束犬鏈、不戴嘴套,無視老人、小孩在場就隨意攜犬進入電梯等封閉空間,導致惡犬傷人事件頻發。另外,還有一些狗主人不負責任,遺棄犬隻,導致流浪犬數量急劇增多。近年來,包括廣州、深圳在內的不少城市每年都會發生多宗養犬擾民、傷人事件。媒體曾作過統計,廣州一年涉犬警情4000多宗,深圳平均每月犬隻咬人逾300宗。養犬問題已經直接影響到市民的安全感,要求嚴管重罰也成了許多市民的共同呼聲。此次廣州征求意見稿一經公布,便引發廣泛討論,南方+客戶端調查顯示,超九成投票網民支持重罰。

養犬是個人權利,但有權利就有義務,這是文明社會的基本共識。管好自家的犬隻,不給他人帶來不便,這也是最起碼的文明素養。事實上,不少養犬人都已具備這一文明素質,但依然有一些人我行我素,甚至將個人的“狗權”置於他人的“人權”之上。近年來圍繞養犬產生的矛盾,背后折射出城市化進程中,一些人的養犬文明習慣尚未養成。每一種生活方式都必然對應著一整套與之相適應的行為規范,如果隻強調養犬的權利,不遵從養犬的規范,不僅會拉低養犬人的文明素養,更會引發人與犬的矛盾、人與人的矛盾。遛狗拴繩、隨手清理糞便、及時打疫苗等,都是養犬理應遵守的基本行為規范,也是評判養犬文明的重要標准。如果大家都遵守了,就不會產生那麼多養狗矛盾,而且還會降低城市管理成本,提升城市文明水平。

文明的養成向來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改變和提升的,這既需要個體的頓悟,也需要外界的倒逼。現實生活中,許多養犬不文明現象,都和規則意識不足、管理缺位有關。為什麼犬隻把糞便排泄在家裡,一些養犬人會第一時間打掃,在公共區域卻視而不見?一個重要原因,就是管理缺位導致“公地悲劇”“破窗效應”。比如,目前雖有養犬信息登記、免疫檢疫等管理措施,但實際操作中並沒有完全貫徹落實,導致犬隻數量不清,信息共享不暢,相關部門監督管理難落實﹔還有監管力度不夠,許多暫扣、沒收、罰款等懲處措施,在實際監管過程中,並沒有落實到位。從很大程度上說,文明是管出來的,“不能總是靠勸,關鍵還是執法要嚴”。隻有在長期外部約束下形成“條件反射”,才能內化為文明習慣。

好言好語或許能勸導出一些人的文明行為,但推動城市文明水平整體提升,離不開清晰的規則和強力的懲處。嚴管重罰是一種倒逼力量,目的是逼出人們的文明意識,形成人們對文明的敬畏,最終外化為文明行為。即便說文明已經養成,但一旦缺少了剛性約束,管理鬆懈了、處罰不嚴了,已經提升的文明素質也可能又倒退回去。最近,國內多地出台針對“不文明養犬”的處罰規定,嚴厲處罰“遛狗不牽繩”等行為,也正是看到了“管理”之於文明養犬的重要性。廣深兩地有關養犬管理的新規,雖然還在征求意見階段,但許多嚴厲處罰措施,比如“攜帶犬隻外出未牽狗繩致犬傷人,公安機關可沒收犬隻並對養犬人處以一萬元罰款”,“飼養烈性犬的,依規處以五千元罰款,並沒收犬隻”等,體現的都是要以嚴管重罰倒逼養犬文明。

一個現代化的城市,理應有現代化的城市文明,其中就包括養犬文明。面對城市養犬的一些頑疾,期待廣深兩地能趟出一條治理新路來,不但解決養犬管理領域存在的問題,也能提升城市管理精細化水平,提升整個城市文明,並為其他城市提供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

(責編:段星宇、董曉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