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高架橋坍塌到小吃店爆炸,接踵而至的兩起突發事故讓名城無錫驟然卷入輿論漩渦。面對呼嘯而起的輿情,無錫有關部門的應對之策似乎並不令人滿意——先是對第一起重大事故“遲遲不語”,隨后,在造成更大傷亡的第二起事故已然發生的情況下,不是及時披露相關信息,而是忙著在官微“無錫發布”上“氣呼呼”地給圍觀的網民們“上課”。
這篇評論文章“要求”大家:在真相出來之前保持克制和理性,不轉發、不亂發各種不知出處、不明所以、道聽途說的畫面和文字﹔有判斷力、辨別力,不盲從、不信謠、不傳謠﹔團結一致,積極傳遞正能量,網上網下凝心聚力共渡難關。之所以這樣“要求”,是因為,雖然“江蘇省、無錫市第一時間啟動了應急響應機制,全力開展事故救援處置工作”,但是,“比事故原因、調查結果飛得更快的是各種敲鑼打鼓似的視頻傳播,是彈眼落睛的網絡謠言,是朋友圈裡你來我往、似真似假的揣測、別處新聞的嫁接,是自媒體假慈悲博眼球式的祈禱……”
乍看起來,“無錫發布”的“要求”無可厚非。可稍加打量就會發現,在這些“要求”的背后,有著一種不應有的偏見與傲慢。在人人都有麥克風的移動互聯網時代,重大突發事件迅速成為輿論焦點、引發“眾聲喧嘩”,本是情理之中的事。對當事地方、當事部門而言,唯一正確的應對姿態是第一時間“站出來”,以開誠布公的“新聞發布”回應公眾的關切。也正因如此,國務院早在2016年就頒發《關於在政務公開工作中進一步做好政務輿情回應的通知》,明確要求各級政府及其部門切實增強輿情意識,避免反應遲緩、被動應對現象——建立健全政務輿情的監測、研判、回應機制,落實回應責任,對涉及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的政務輿情,要快速反應、及時發聲。
對無錫而言,輿情應對的當務之急並不是居高臨下地給網民們“上課”,而是盡力做好信息公開,及時而充分滿足公眾的知情權。也許,“眾聲喧嘩”之中,確有一些捕風捉影甚至別有用心的“雜音”,可也必須看到如下兩點:其一,“雜音”更多是對“遲遲不語”的批評,是權威信息發布不及時不充分的“結果”。與其聲色俱厲地“要求”網友“保持克制和理性”,不如第一時間公開信息,老老實實地公布真相。要知道,在很多情況下,隻有“眾聲喧嘩”才能“逼”出事件的真相。其二,在“無錫發布”的筆下,網絡民意在某種程度上被污名化了。在那裡,轉發相關視頻、傳播某種質疑、表達某種情感,儼然都成了“禁忌”——被輕易“定性”為敲鑼打鼓式的幸災樂禍或博眼球式的假慈悲,被粗暴貶損為官方通報到來之前的“自嗨”。
在這個意義上,這樣的輿情處置顯然已經“跑偏”。雖說相關評論是幾經“周折”才被“搬”到“無錫發布”的,但是,這樣的“上課”內容這麼一字不落地升級為“官方通報”,已足以顯示輿情應對上的怠慢與粗陋。對此,無錫以及其他有類似“狀況”的地方應及時醒悟,並有所行動。自詡為“正能量”的源頭,而將不合己意的“雜音”貶為“自嗨”,其實也是一種“自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