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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評論員:禁止蒙面 止暴制亂

本報評論員
2019年10月05日05:54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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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4日,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會同行政會議,根據《緊急情況規例條例》訂立《禁止蒙面規例》。該規例的通過,充分展現了特區政府依法制暴的堅定決心,充分體現了香港市民護法治、守安寧的共同心聲。中央堅定支持行政長官和特區政府為止暴制亂所採取的一切必要措施,相信林鄭月娥行政長官帶領的特區政府一定有能力維護香港法治尊嚴。

  香港的暴力活動已經持續三個多月,暴力程度不斷升級。香港局勢發展越來越清楚地表明,圍繞移交逃犯條例修訂出現的風波已經完全變質,某些街頭抗爭正在向有預謀、有計劃、有組織的暴力犯罪方向演化,已經嚴重威脅到公共安全。應該看到,香港亂局持續至今,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暴徒以蒙面掩飾身份,公然挑戰法律、肆意使用暴力、破壞社會安寧。可以說,蒙面與暴力,已經形成了高度的對應關系。在此情況下,特區政府訂立《禁止蒙面規例》,合法合理合情、極為必要,就是要打掉暴徒的“心理保護傘”,為止暴制亂、恢復秩序提供有力抓手。

  世界上許多國家和地區都已制訂禁止蒙面的法律。美國10多個州已實施禁蒙面法,歐洲有十幾個國家通過了禁止蒙面法律,加拿大規定在社會騷亂中蒙面最多可判處10年監禁。道理再簡單不過:合法的游行示威、正常的訴求表達,無須遮遮掩掩,隻有奔著違法而去的行徑,才見不得光、見不得人。特區政府訂立《禁止蒙面規例》,針對的正是少數人借蒙面暴力亂港的現實,並不影響香港市民依法享有包括游行集會自由在內的各項權利和自由。在這個意義上,特區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引用《緊急情況規例條例》,禁止任何人在公眾游行集會中使用蒙面物品阻止警方辨認身份,恰恰是為了維護香港法治,維護全體香港市民免受暴力恐懼的自由,盡快恢復社會正常秩序。

  香港當前亂局不能無休止地持續下去,現在已經到了以更加鮮明的態度、更加有效的舉措止暴制亂的重要時刻。暴力橫行、法治不彰,是香港最大的危險。訂立《禁止蒙面規例》,對香港社會而言是一個契機。所有愛國愛港者都應積極擁護支持這一規例實施,維護法治尊嚴、共同止暴制亂,讓香港社會早日恢復安寧,集中精力發展經濟、改善民生。


  《 人民日報 》( 2019年10月05日 01 版)

(責編:白宇、董曉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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