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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食堂設“最低消費”,吃相難看

蔣萌

2019年08月29日16:02  來源:人民網-觀點頻道
 

高校食堂設“最低消費”,吃相難看 

背景:近日,西北工業大學明德學院多名學生爆料稱,學校食堂飯菜價格高,且設置最低消費額﹔近期食堂還出現一穿著暴露的“低胸裝”女子給學生打飯。明德學院方面回應稱,之前該校食堂一些檔口確實存在不規范現象,學生反映后,已經作出處理,部分飯菜售價正在調整﹔低胸裝女子不是食堂工作人員,是一個檔口經營戶的家屬,偶爾過來幫忙。

新京報發表馬滌明的觀點:就“低胸裝”打飯人員來說,既然是經營戶家屬“上陣”,那是否滿足衛生標准?起碼從視頻來看,涉事女子沒有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沒有戴口罩還長發披肩。以此形象給學生打飯,未免多有不妥。學校食堂設置最低消費額,就更值得商榷了——商務部2014年發布的《餐飲業經營管理辦法》第十二條規定:禁止餐飲經營者設置最低消費。學生本來消費能力有限,食堂也不是消費場所,而是為學生提供基本生活服務的后勤部門。即便食堂經營者要生存、要賺錢,但學生食堂的性質決定了其應保障學生權益。這些年來,高校食堂市場化運作的情況已很普遍。這可以嘗試,但有些嘗試有走偏之嫌。如有的學校禁止外賣入校園、禁止學生校外就餐,理由是“為學生安全考慮”。問題是,既然是為學生負責,為何不將學生消費權益等問題也一並負責到底呢?像涉事學院這類獨立學院,的確在很多方面有其自主權,但既然作為高等教育的一部分,尤其是與公立高校合作辦學的學院,不能把學生當作羔羊,什麼都“向錢看”。飯菜價格高,還設最低消費額,這有點過了。合作的公立高校也該加強監管,不能有好事時就湊一起,有了負面就劃清界限。也建議教育部門對此加以關注,對社會力量為高校提供后勤服務過程中的違規操作多加約束。

小蔣隨想:學校食堂具有公益性,不追求商業利益最大化,是不能跑偏的原則。即便引入社會化運作,初衷也是通過競爭,更好地為學生服務。經營者或承包者要生存,但必須明白學校食堂不是耍心眼、賺大錢的地方,保証質量、薄利多銷才是正確的經營之道。另一方面,學校食堂的運營成本也比社會餐飲企業低。最起碼,學校食堂通常是利用校內建筑,而不是租“門面房”。僅此一項,就能省一大筆費用。即便學校要收取一定場地費,價格也不會以市場價作參考。經營者享受了“場租優惠”,在飯菜質量和價格上讓利於學生,理所應當。並且,這應是學校與經營者簽訂合同時不可或缺的條款,學校要對后續落實負監督之責。如果經營者拒不履行合同,校方理當按違約與其解約。本例中,高校食堂出現最低消費額且被曝價格偏高,暴露出一些經營者的赤裸,甚至違反合同﹔不是食堂工作人員,“偶爾過來幫忙”,又表明一些經營者在衛生、儀表、上崗資質等方面的隨意。對於學生反映的問題,校方的回應和處理是積極的。但也要指出,學生感覺到“不對勁”,學校或教職工反應“慢半拍”,是否說明后勤保障、體恤學生等方面還有待提高?就合作辦學來說,不是找面大旗“挂靠”,也不是拉人“加盟”,而是要在教學和“以學生為本”上下功夫,努力實現資源共享、優勢互補、一加一大於二,細節決定結果。

小蔣的話:大家好,我是小蔣 。國事,家事,天下事,天天都有新鮮事。你評,我評,眾人評,百花齊放任君看。觀點 各有不同,角度各有側重,隻要我們尊重 客觀、理性公正。

(責編:金鳴(實習生)、董曉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