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江晚報:快遞投送亂收費,轉嫁成本不地道

張炳劍

2019年08月16日07:52  來源:錢江晚報
 
原標題:快遞投送亂收費,轉嫁成本不地道

  據中國經濟網報道,在8月14日舉行的2019中國快遞“最后一公裡”峰會上,國家郵政局副局長劉君表示,末端是民眾對快遞服務感受最深切最敏感的環節,要把農村的末端服務扎牢扎穩。清理農村快遞二次收費是刀刃向內的自我革命,必須進行。

  快遞“最后一公裡”收費問題一直備受關注,今年4月以來,國家郵政局已經在全國范圍統一安排開展快遞末端服務違規收費整改工作,雖取得一定效果,但未能將問題“斷根”。

  所謂“快遞二次收費”,是指用戶網購時已經支付郵費或商家承諾包郵的情況下,在取件時卻被快遞公司服務網點強迫支付取件費或派件費。這類情況一般較多發生在偏遠地區或鄉鎮農村。

  據報道,其收費的形式也是五花八門:有的是在投遞環節以超出派送范圍為由,強行加收快件投遞費﹔有的則是收件人自取快件時,向收件人額外收取保管費﹔還有的是未經收件人同意,快件放置到鄉鎮網點或其他代收點,不按約定名址投遞到本人。

  國家快遞服務標准對快遞服務有明確要求,快遞要“門對門、桌對桌”,換句話來說,也就是要按照門牌號碼送到用戶家中。同時還規定,快遞服務應該有兩次送上門,如果家裡沒人,快遞員有義務再送一次。此后如果用戶要求再送,才可以收取費用,但前提是必須告知標准。

  很顯然,從目前的情況來看,很多快遞公司都未能做到這點。有人可能會說,偏遠地區或鄉鎮網點有它們的實際困難,比如幅員太廣、交通不便等等,這都會加大投遞的成本,收一點錢是合情合理的。

  理是這個理,但有理並不代表就合法合規。首先,快遞企業和用戶在形成寄遞關系后,就實質上達成了一個商業契約,價格本身已經包括了寄遞全程各個環節的成本,除非是事先告知要另行收費,否則終端不管距離多遠,既然已經承諾了,就沒有理由再次向用戶收費。其次,國家郵政法和快遞服務標准都有明確規定,快遞服務的全部過程中隻能有一次收費。更何況,將原本應該由快遞公司承擔的費用由用戶承擔,這種轉移成本的做法,侵害了用戶的合法權益,不僅不地道,而且是明顯的違法行為。

  但現實的問題也不能回避,快遞末端違規收費亂象不斷,用戶覺得被綁架,而快遞網點也叫苦連天。究其原因,是快遞公司與末端快遞網點之間的利益分配失衡問題。

  事實上,除了鄉鎮網點二次收費的問題外,類似的問題同樣出現在城市的一些末端快遞網點。比如,快遞包裹未經同意被擅自放於智能快件箱,結果逾期后被收取一定的費用。又比如,快遞包裹被放在了便利店,結果被強制收取保管費等等,這些亂象也需要一並整治。

  可行的做法是,一方面,政府要建立好公共服務體系,從改善物流條件、合理規劃快遞網點布局,以及優惠補助等多個方面,對相關的快遞服務網點進行扶持﹔另一方面,快遞企業也要適度讓利,補貼和激勵並行,以減輕其營業壓力,甚至可以考慮,在消費者知情和同意的情況下,將這部分成本前置,包含在寄送快遞的整體收費中,由快遞公司代為收取。

(責編:仝宗莉、董曉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