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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新疆歷來是多元文化薈萃多種宗教並存的地區

馬品彥
2019年07月24日04:53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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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地處中國西北、亞歐大陸腹地,自古以來就是東西方經濟文化交流的重要通道和樞紐,也是多種文明和宗教的傳播匯聚之地。在多種文明中,中華文明是新疆地區自古至今從未中斷的文明體系。在中華文明懷抱中孕育的新疆各民族文化,經過歷代發展,同中原文化的交往交流交融不斷加強,包容互鑒,深度融合,成為中華文化的組成部分,與中原文化一起,共同鑄就了多元一體、燦爛輝煌的中華文化。

  長期以來,“三股勢力”大肆渲染錯誤歷史文化觀,惡意夸大文化差異,妄圖割裂新疆各民族文化同中華文化的血脈聯系,挖斷各民族文化生命之根。歷史証明,新疆各民族文化始終與中華文化血脈相連,息息相通。新疆各民族文化始終扎根中華文明沃土,在中華文化懷抱中形成發展,是中華文化的組成部分。中華文化是中國各民族文化的深厚土壤,離開了中華文化,任何一個民族的文化都會成為無源之水、無本之木。

  新疆各民族文化與伊斯蘭文化不是同源,也不是繼承關系。以維吾爾族為例,作為中國一個有著悠久歷史文化的民族,其文化源自以儒家思想為主導的中華文化。早在接受伊斯蘭文化之前,維吾爾族文化早已在中華文化沃土中生根發芽,枝繁葉茂。伊斯蘭教傳入新疆后,維吾爾族對伊斯蘭文化既有抵制,更有選擇性吸收和中國化改造,從而形成維吾爾族伊斯蘭文化鮮明的本土化、民族化即中國化的特點。一些人別有用心地鼓吹維吾爾文化就是伊斯蘭文化,其目的就是要阻止伊斯蘭文化本土化、中國化進程。新疆各民族必須堅決抵制文化上的“去中國化”錯誤傾向,遵從歷史,強化中華文化認同意識,把中華文化作為情感依托、心靈歸宿和精神家園。

  中華文化認同是新疆各民族文化繁榮發展之基,歷史告訴我們,新疆各民族文化與中華文化融入緊密時就繁榮燦爛,融入受阻時就暗淡無光。隻有堅守中華文化之根,不脫離中華文化母體,加強與中華各民族文化交流交融,新疆各民族文化才能生存、發展、繁榮並綻放光彩。民族分裂主義在文化上的主要表現是,刻意渲染和鼓噪本民族文化同中華文化的差異,從國外或宗教中尋求民族文化之根,從根本上否定中華文化的一體性,否定維吾爾族文化是中華文化組成部分等歷史事實,對此必須高度警惕。

  學習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是發展和繁榮新疆各民族文化的歷史必然。西漢統一新疆后,漢語成為官府文書中的通用語言文字之一。通用語言文字的使用,不僅促進了新疆和中原地區文化的交流交融,也推動了新疆各民族文化的發展和多元一體中華文化的發展。維吾爾族文化發展史表明,凡是多語並重、交流頻繁的時期,也正是維吾爾族文化勃興、煥發光彩的時期。在新疆各民族依法堅定推廣通用語言文字,是依法治國、強化國家意識和公民意識的要求,也是促進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進經濟發展和文化繁榮的必由之路。在依法推廣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同時,要充分尊重和保障少數民族使用本民族語言文字的權利,提倡雙語和各民族相互學習語言文字。

  一直以來,新疆還是多民族聚居和多種宗教信仰並存的地區,一教或兩教為主、多教並存是新疆宗教格局的歷史特點,交融共存是新疆宗教關系的主流。“三股勢力”否認新疆自古以來多種宗教並存的歷史,鼓吹“維吾爾族歷史上隻信仰過伊斯蘭教,沒有信仰過其他宗教”﹔鼓吹宗教極端思想,頻繁制造暴恐事件,挑戰中國政治制度和法律底線,並利用宗教干預群眾世俗生活。我們必須堅持馬克思主義宗教觀,正確認識新疆宗教發展演變史,理解和全面貫徹黨的宗教政策和宗教工作基本方針,促進新疆地區各種宗教和諧共存,健康有序發展。

  新疆多種宗教並存格局的形成和演變經歷了漫長的歷史過程。早在原始社會,新疆地區的居民就已經產生了原始宗教觀念,並逐步發展成薩滿教。在外來宗教傳入前,新疆流行的就是原始宗教和薩滿教。公元前4世紀前后,祆教傳入新疆。大約公元前1世紀,佛教傳入新疆並逐漸發展成為佔主導地位的宗教,此后又有道教、景教和摩尼教傳入新疆,形成了以佛教為主要宗教的多種宗教並存格局。9世紀末10世紀初,伊斯蘭教傳入新疆南部地區。接受了伊斯蘭教的喀喇汗王朝,於10世紀中葉向信仰佛教的於闐王國發動了歷時40余年的宗教戰爭,11世紀末攻滅於闐,把伊斯蘭教強制推行到這一地區。新疆原有的宗教格局演變為南疆以伊斯蘭教為主、北疆以佛教為主,伊斯蘭教與佛教並立的格局。14世紀中葉起,由於東察合台汗國歷代統治者的強制推行,到16世紀初,伊斯蘭教為主要宗教、多種宗教並存的格局最終形成,並一直延續至今。

  正確認識維吾爾族宗教信仰演變的歷史。維吾爾族和許多民族一樣,其先民最初信仰的是原始宗教和薩滿教,后來相繼信仰過祆教、佛教、摩尼教、景教和伊斯蘭教等。至今,在維吾爾族傳統文化中仍保留著這些宗教的文化遺存。伊斯蘭教傳入新疆地區后,通過喀喇汗王朝和東察合台汗國統治階級以宗教戰爭和行政手段的強制推行,維吾爾族最終改信了伊斯蘭教。事實表明,伊斯蘭教既不是維吾爾族天生信仰的宗教,也不是唯一信仰的宗教。直到今天,仍有一些維吾爾族群眾信仰其他宗教或不信仰宗教。

  促進宗教關系和諧是新疆地區穩定繁榮的歷史經驗。和諧相處、交融共存始終是新疆宗教關系的主流。歷史經驗表明,在多種宗教並存的新疆地區,隻有宗教關系和諧,新疆的社會穩定和經濟繁榮才有基礎和保障。維護和促進宗教關系和諧,必須全面正確地貫徹黨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堅持各宗教一律平等,決不允許“一教獨大”,超越其他宗教而享有特殊地位。維護和促進宗教關系和諧,必須堅持去極端化,防范和打擊宗教極端勢力。宗教極端思想滲透到新疆后,“三股勢力”打著宗教旗號,宣揚極端思想和反動主張,煽動和制造暴力恐怖活動,不僅破壞社會穩定,也破壞了和諧共處、交融共存的宗教歷史傳統。事實表明,宗教極端主義不是宗教,它完全違背了宗教教義,是暴力恐怖主義的思想基礎。去極端化,不是消滅宗教,而是鏟除暴力恐怖主義的思想基礎,更好地維護宗教和睦和社會和諧,維護和促進新疆地區的穩定繁榮。

  堅持新疆宗教的中國化方向。歷史表明,與其所處時代和社會相適應,是宗教生存和發展的內在需求和規律,無論本土宗教還是外來宗教,都必須遵循這一規律。中國的佛教、道教、伊斯蘭教、基督教和天主教,之所以能在中國延續至今並成為具有中國特色的中國宗教,就是因為它們在不斷與中國社會相適應,在中國化的道路上向前發展的結果。新疆地區的宗教也不例外。比如伊斯蘭教,在傳入新疆地區后,就沿著中國化的方向發展,經過長期與新疆各民族宗教信仰和文化融合,逐漸成為中國文化的一部分,並表現出鮮明的地域特點和民族特色。宗教的中國化始終在路上。今天,新疆的宗教要堅持中國化方向,就要同中國其他地區的宗教一樣,必須在堅持宗教中國化歷史傳統的基礎上,用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引領、用中華文化浸潤,努力對宗教教義作出符合中國社會發展進步要求、符合中國優秀傳統文化價值的闡釋,努力為新疆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的總目標服務。

  (作者為新疆社會科學院研究員)  


  《 人民日報 》( 2019年07月24日 17 版)

(責編:牛鏞、董曉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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