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模被媽媽腳踹是怎樣的“愛”?
背景:4月9日,一段拍照女童模被一名成年女子腳踹的視頻在網絡流傳。據童模合作商家表示,該女子為女童“妞妞”的媽媽,而“妞妞”與多家店鋪合作,接單量大。有律師稱,該踢踹行為涉嫌家庭暴力。隨后,女童母親通過微博發布道歉聲明,稱絕無虐童傷害之意,只是在溝通教導中動作稍大。
錢江晚報發表高路的觀點:這一腳踢得網友心疼,也揭開了一個並不為人所熟悉的行業——童模。它給社會的印象是孩子在閃光燈下的精彩紛呈,而背后很多時候卻是折磨和受難﹔外表看來光鮮靚麗,其中卻充滿了為生計的忙碌和為生存的殘酷。孩子不具備完全行為能力,而監護人又是受益人很難客觀地履行監護責任,所以社會的介入就非常必要了,如果觸犯義務教育法,就應該追究家長的責任,如果存在童工的嫌疑,勞動部門就該介入,相關部門有責任給這個行業立立規矩,有必要給家長立立規矩。孩子無法承擔過重的負荷,不是所有的虐童行為都是以暴力的方式存在的,一天二百多套服裝,從早忙到晚,這種體力與精神上的巨大透支同樣也是虐待。而將孩子當成賺錢的機器,同樣也是虐童。視頻中孩子的母親在道歉信中稱孩子都是父母的心頭肉,可是一個稱職的父母是有辦法分清孩子最需要的是什麼,真正的快樂又是什麼的。當你把這麼重的負擔壓給孩子時,你有沒有問過孩子的感受?有時候這種以愛的名義行使傷害的事實,恰恰是最讓人唏噓的。還得追問那些把家庭重擔壓到孩子身上的人,一個月幾萬一年幾十萬,是孩子太受歡迎,還是父母太貪婪?從早忙到晚,你是看不見孩子疲憊的事實,還是被利益沖昏了頭,假裝看不見?
小蔣隨想:幾歲的孩子,一天要換N套衣服,要任憑大人擺布做各種姿勢,甚至要趕幾個場子,累了、膩了、不順從了,還要面對言語乃至拳腳“教導”。要說這是“愛”孩子,禁得住推敲嗎?不得不說,雖然某些童模的父母嘴上不承認,但做的事難掩把孩子當成“搖錢樹”。這些父母可能覺得,物質條件好了,孩子就會快樂,多賺鈔票,是為孩子將來著想。事實卻是,孩子是單純的,哪怕有塊泥巴,他們都玩得很快樂。至於未來,說真的,如果孩子在童年時留下陰影,在該做孩子的時候卻被逼成“小大人”,對其成年后的影響很難預料。某些父母眼中的“好”,未必是真的好。現在的問題是,旁觀者覺得這種事有問題,但要說該由誰來管,又有些不知所措。從常識看,婦聯也維護少年兒童權益,勞動部門負責勞動權益保障,執法機關要介入暴力傷害案件。恐怕,這種情況應當引起有關部門的重視。同時,童模算不算童工,“拳腳教導”算不算家暴,監護人侵權如何處理,需要審慎界定、酌情考慮,既不能簡單批評了事,又不能“用力過猛”。對孩子身心成長有益,是最終目的。為人父母者也當思考,孩子不是家長的“財產”,養育孩子不是“投資”,孩子也有獨立的人格。如何做合格的父母,也是一門功課,同樣需要修為。
小蔣的話:大家好,我是小蔣 。國事,家事,天下事,天天都有新鮮事。你評,我評,眾人評,百花齊放任君看。觀點 各有不同,角度各有側重,隻要我們尊重 客觀、理性公正。